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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申华控股关于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担保解除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2020年6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存入

一笔1.59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以此为沈阳广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该笔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属于违规担保。2020年12月18日,沈阳广泰补足了所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资金,同日,申华发展结构性存款

解除质押,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

申华发展正常获得银行期间存款利息收益1,476,204元。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曾于2020年12月14日发布《经自查存在一笔违规担保情况的公告》。经自查,公司发现2020年内存在一笔子公司为沈阳广泰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广泰”)提供的金额为1.59亿元的违规对外担保,该笔担保未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笔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汽车发展有限

公司(简称“申华发展”)于2020年6月29日向银行存入一笔1.59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以此为沈阳广泰向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沈阳广泰的承兑汇票分两笔到期,

第一笔9500万元将于2020年12月29日到期,第二笔6400万元将于2021年6月29日到期。(详见2020-52号公告)

2020年12月14日晚,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违规担保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705号,简称“工作函”),工作函要求公司就违规担保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整改及回复。(详见2020-53号公告)

收到工作函后,公司与沈阳广泰进行了沟通及发函,要求其立即偿还银行承兑汇票,解除申华发展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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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8日,沈阳广泰补足了所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资金,同日,申华发展结构性存款解除质押,担保责任及风险全部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申华发展正常获得银行期间存款利息收益1,476,204元。目前,公司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认真核查关于本次违规担保的相关事项。公司将于核查完成后及时回复工作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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