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监函〔2021〕0124号
关于对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
总监王新春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游久,A股证券代码:600652;
王新春,时任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2021年4月29日,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的孙公司上海唯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参股了美国Pulse EvolutionCorporation公司,持股比例3.5%,该股权从2018年起经过一系列换股交易,变为持有Fubo TV,Inc.,的股权。因公司以前年度未对上述股权转换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初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调增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6,101.45元,占更正后金额的
1.58%;调增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4,076,101.45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70%;调增2019年度其他综合收益26,426,433.76元,累计调增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9,167,206.41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68%。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整个会计年度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审慎地核算并准确披露。公司未对参股公司股权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导致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年报中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使得投资者无法获取关于公司财务经营情况的真实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等相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王新春(任期自2014年12月至今)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王新春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