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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乐:*ST飞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作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审计委员会2020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伍爱群先生、独立董事李军先生、独立董事梁荣庆先生、董事徐开容女士和董事苏耀康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伍爱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徐开容女士于2020年6月24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选举董事张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此次选举后,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伍爱群先生、独立董事李军先生、独立董事梁荣庆先生、董事张虎先生和董事苏耀康先生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伍爱群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们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汇报、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0年1月20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委员5名,实际参与表决委员5名。会议听取了:(1)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汇报海外部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2)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国内部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3)公司总经理介绍公司2019年度整体经营情况;(4)公司总会计师介绍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5)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汇报《2019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6)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介绍飞乐投资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7)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介绍飞乐音响审

计计划及预审情况。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1)《关于2019年年度业绩预测的议案》;(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所提出的审计计划。

2、2020年3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1)《关于计提商标减值准备的议案》;(2)《关于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4)《2019年度业绩快报》。

3、2020年4月1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委员5名,实际参与表决委员5名。会议审阅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1)《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19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上会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4)《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同意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年报,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4、2020年8月17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表决委员5名,实际表决委员5名。会议听取了:会议听取了(1)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要介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半年报中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由公司总会计师介绍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3)由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汇报《2020年上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下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会议审阅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同意将此财务报告作为基础编制公司2020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现场会议的方式,协商确定公司年度报告财务审计工作的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审计计划,形成工作进度安排。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编制并拟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

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注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审计团队进场以后,审计委员会始终保持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沟通,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时间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

年报审计结束,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2019年审计总结,对公司编制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审阅意见,并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20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提交的各项重大关联交易均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审计部的联系和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审计部按照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及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公司的风险防患与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4、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指导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评

价手册》的相关规定,结合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及业务梳理,积极开展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及权限表工作,对已不符合业务发展现状和实际管理要求的流程进行了优化,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适应公司整体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评价依据、以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等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公司聘请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审计师认为,飞乐音响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0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作》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1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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