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出席监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7)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