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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投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5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 13点30分召开地点:上海龙柏饭店二楼莲花厅(上海市虹桥路2419号,公交941路、57路、911路、748路、739路、91路、中运量71路、轨道交通10号线可到达)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B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于2020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A股600650锦江投资2020/6/3
B股900914锦投B股2020/6/82020/6/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

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下午4:00

(三)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咨询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

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所在的酒店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会议不发放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10楼邮政编码:200002联系电话:021-63218800 传真:021-63213198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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