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0年6月10日下午在上海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大厦B幢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调整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刘宏(主任委员)、俞勇、张浩、莫贞慧、刘广安、冯正权、宗述
提名委员会:吴坚(主任委员)、俞勇、张浩、冯正权、宗述
审计委员会:冯正权(主任委员)、刘宏、李伟、吴坚、宗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宗述(主任委员)、李伟、莫贞慧、冯正权、吴坚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部分职能部室名称变更的议案》
1、党委办公室更名为党委办公室(工会办);
2、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纪律检查室;
3、审计稽核部更名为内控审计部。
上述三个职能部室名称变更后,部门职能保持不变。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