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47 公司简称:*ST同达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详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说明,及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同达 | 600647 | 同达创业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薛玉宝 | 周亮 |
办公地址 | 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 | 上海浦东商城路660号乐凯大厦21楼 |
电话 | 021-68871928;021-61638809 | 021-61638853 |
电子信箱 | xueyb@126.com | zhouliang@cinda.com.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上海朗绿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所属行业变更为专业技术服务业。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请见本报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一)主要业务
上海朗绿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主要经营绿色建筑全流程解决方案、智慧能源运维服务、专项技术服务以及智能设备销售等业务。前述各业务类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类型 | 具体分类 | 业务简介 |
绿色建筑全流程解决方案 | 全流程技术服务 | 针对绿色建筑中的能源系统(包括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等)、新风系统、辐射制冷/制热系统、生活热水系统、控制系统等系统集成应用,提供涵盖方案规划、施工图设计、设备辅材供货、设备机电安装施工、调试验收等全流程解决方案;其中,全流程技术服务和设计实施一体化的主要区别在于上海朗绿是否提供设备辅材供货、设备机电安装施工服务。 |
设计实施一体化 | ||
智慧能源运维服务 | 智慧能源运维服务 | 全流程解决方案项目交付使用后,在建筑后续运行过程中,对相关设备系统和环境因素进行监控、管理和控制,并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定期保养、耗材更换,实现节能降耗的同时、为业主营造健康舒适的室内居住环境。 |
专项技术服务 | 专项能源服务 | 向客户提供控制系统实施、系统调试服务等绿色建筑系统投入运营前相关技术服务,其中,控制系统实施是指针对冷热源机房、新风机组、空调机组等设备搭建由控制器、传感器等监控设备组成的控制系统,实现远程监控、智能运行;系统调试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系统运行效果,在竣工交付前及使用初期,对建筑的性能、新风系统、辐射制冷/制热系统、控制系统等整体系统进行调试、调整和平衡,使系统达到设定的指标参数,确保项目实现既定的目标。 |
装修污染物控制解决方案 | 向客户提供基于数字化系统的装修污染物防控咨询服务。 | |
其他 | 包括绿建认证咨询、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碳管理等服务。 |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面向住宅、公共建筑等多种业态通过提供绿建全流程解决方案、智慧能源运维服务、专项技术服务和智能设备销售四项业务,实现相应收入,并支付材料采购费、劳务分包费等,进而获取利润。
2、销售模式
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包括招投标方式和商业谈判方式。公司通过现有的各种业务渠道、招投标网络信息平台等广泛收集相关招标信息。此外,部分招标单位采用邀请竞标方式。
3、业务实施模式
公司设立项目经营与交付平台,根据项目实施要求配置人员并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运营办公室、财务风控中心、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供应链合作中心等对项目
提供全程服务支持。公司服务流程包括方案、设计及实施阶段、调试验收阶段和能源运维等阶段。
4、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采购内容包括设备、材料和劳务。设备和材料采购中,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过程评估、战略供应商管理等流程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在劳务采购中,对于金额较大的劳务分包合同,公司采用招标方式,对于金额较小的劳务分包合同,则采用商务洽谈方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1,155,666,199.37 | 351,445,100.84 | 228.83 | 529,687,001.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7,050,828.66 | 295,186,340.11 | 41.28 | 305,303,407.28 |
营业收入 | 109,991,125.24 | 18,688,379.06 | 488.55 | 97,252,90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65,603.68 | -10,117,067.17 | 不适用 | 5,862,887.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83,282.56 | -18,794,026.98 | 不适用 | 412,984.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705,507.69 | -172,980,014.54 | 不适用 | 70,835,171.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6 | -3.37 | 增加5.73个百分点 | 1.9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08 | -0.0727 | 不适用 | 0.04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08 | -0.0727 | 不适用 | 0.0421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58,529.53 | 379,310.50 | 265,900.96 | 108,987,384.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1,358,285.14 | -1,958,806.60 | -3,637,842.08 | 14,020,537.50 |
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78,383.13 | -1,958,806.60 | -3,637,842.08 | 13,258,314.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9,657.25 | -2,106,197.00 | -1,246,438.78 | 100,507,800.7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38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456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56,606,455 | 40.68 | 无 | 国有法人 | |||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2,457,000 | 1.77 | 未知 | 未知 | |||
李健 | 1,765,400 | 1.27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朱学律 | 1,580,100 | 1.14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齐广胜 | 1,530,500 | 1.1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王霖 | 1,166,100 | 0.84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黄晓颖 | 832,400 | 0.6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薛辉 | 705,000 | 0.51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赵祖华 | 633,400 | 0.46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西藏汇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昇新动力基金 | 618,200 | 0.44 | 未知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有何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99.11万元,利润总额为2,716.61万元,净利润为2,341.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6.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8.3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第9.3.1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上述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