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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零六条修订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投资(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条修订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在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25%范围内有权确定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资产抵押、债权债务重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决定公司 300 万元-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0.5%-5%之间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行使上述决策权时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出董事会决定权限的,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的对外投资范围遵循:控股、行业相近、有市场前景三条原则。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在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5%范围内有权确定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委托贷款、资产抵押、债权债务重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对外担保事项。 决定公司 300 万元-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0.5%-5%之间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在行使上述决策权时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超出董事会决定权限的,在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的对外投资范围遵循:控股、行业相近、有市场前景三条原则。
第一百一十六条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时限为:于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到各董事。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时限为:于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到各董事。
第一百七十五条修订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任一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任一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九十九条修订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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