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34次会议《爱建集团董事会关于换届暨提名第八届董事候选人的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经了解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王均金先生、范永进先生、冯杰先生、蒋海龙先生、马金先生、张毅先生、乔依德先生、季立刚先生、郭康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乔依德先生、季立刚先生、郭康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逐一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
(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2019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