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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金桥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了《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订原则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持续、稳定的业绩增长基础上,保持利润分配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在制订《规划》时,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以及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

1、在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上述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2、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以发放股票分配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适用周期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状况以及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对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和必要的调整,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制订年度或者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规划》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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