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9年度
关于对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2305号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根据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根据通知规定: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各科目本年合并层面影响金额分别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965,274,90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3,411,829.12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58,432,468.93元。各科目母公司层面影响金额分别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965,274,90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0.00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712,161.51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各科目本年合并层面影响金额分别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8,622,555.03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8,622,555.03元;衍生金融负债减少561,341.80元;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561,341.80元。母公司本报告期无影响。。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各科目本年合并层面影响金额分别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49,499,418.66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184,368,309.97;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33,717,222.83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779,091.22元;留存收益增加99,372,577.26元。各科目母公司层面影响金额分别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37,759,036.0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172,627,927.3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33,717,222.83元;留存收益增加101,151,668.48元。
(3)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各科目本年合并层面影响金额分别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333,366.00元;其他权益工具增加96,979,958.47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24,161,648.12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72,484,944.35元。各科目母公司层面影响金额分别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333,366.00元;其他权益工具增加96,979,958.47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24,161,648.12元;其他综合收益增加72,484,944.35元。
(4)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各科目本年影响金额分别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815,306,387.50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815,306,387.50元。母公司本报告期无影响。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1,565,079,012.26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1,565,079,012.2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8,622,555.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8,622,555.03 | |||
衍生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衍生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965,274,900.0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65,274,900.00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3,411,829.12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13,411,829.12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96,972,050.26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96,972,050.26 |
持有至到期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 | 债权投资(含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
其他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工具) | 49,832,784.6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84,368,309.9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6,979,958.47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815,306,387.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815,306,387.50 | |||
长期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长期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
衍生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61,341.8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61,341.80 |
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列报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515,390,587.51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515,390,587.5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衍生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衍生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965,274,900.00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65,274,900.00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838,338,782.88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838,338,782.88 |
持有至到期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债权投资 (含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含其他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 | 债权投资(含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
其他债权投资(含其他流动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工具)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39,172,402.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72,627,927.3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6,979,958.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