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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爱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20-00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爱富(常熟)新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新材料”)拟向关联方上海三爱富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爱富科技”)借款以筹措资金,借款金额
为 3,000 万元,年利率为 3.915%,借款期限为一年,利息金额为 117.45
万元。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爱富
科技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新材料与三爱富科技属于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忠伟先生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爱富
                                  1
科技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三爱富科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三爱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徐忠伟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 560 号 1301 室
    5.注册资本:22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6 年 9 月 20 日
    7.经营范围:有机氟材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及设备的销售,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技术开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三爱富科技 2018 年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
    2018 年末资产总额 45.90 亿元,净资产 25.69 亿元,2018 年营
业收入 38.97 亿元,净利润 5.85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方:上海三爱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贷款方:三爱富(常熟)新材料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3,000 万元
    4.借款期限:一年
    5.借款年利率:3.915%
    6.利息金额:117.45 万元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常熟新材料向三爱富科技借款,是为了满足常熟新材料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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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系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客观、公正的了解,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黄生先生、伍爱
群先生事先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对本议
案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联监事李宁女
士回避表决。
    (三)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徐忠伟
先生回避表决。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王彦超先
生、黄生先生、伍爱群先生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熟新材料本次向关联方三爱富科技的借款是
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本次交易支付的借款利率公允,决
策程序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中,
关联董事徐忠伟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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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六、相关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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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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