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北京市新华1949园区西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其中监事李宁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会主席何春亮先生代为表决,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姚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春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