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8月19日以送达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建浩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认真地审查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后认为:
1)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管理层分析客观、具体。
4) 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