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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控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0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裁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共同被告)

? 涉及诉讼本金为:1,699.999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涉及款项系公司表外或有借

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次裁定撤销了此前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38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公司将根据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积极处理案件相关事项,鉴于涉诉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控互动”)于近日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签发的(2019)赣民终622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万某峰与富控互动等被告各方于2017年11月9日签订了相关《借款暨担保合同》及《保证合同》,并向约定账户发放了相应借款。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保证责任。2018年1月22日,万某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控互动及相关共同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人民币49,999,990元及相关利息等。万某峰诉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于2018年1月22日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2)。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万某峰诉上海

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案件审理中,万某峰表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尤夫”)已向其偿还3,300万元,并申请撤回对浙江尤夫、朱某民的起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0日出具了(2018)赣01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富控互动及相关被告分别履行向原告偿还借款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96)。

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诉人富控互动、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38号民事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了(2019)赣民终62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审判决遗漏必要的共同诉讼人、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3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上诉费156,370.61元、上诉人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上诉费156,258.83元予以退回。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涉及款项系公司表外或有借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前述裁定撤销了此前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赣01民初38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公司将根据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意见积极处理案件相关事项,鉴于涉诉案件的相关法律诉讼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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