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临2017-144《浙数文化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专项投资于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430万元,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376万元,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21.42%。
合伙企业运营过程中,有限合伙人之一德清朴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朴华”)退出,最终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份额中5,469万元由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传媒”)持有,6,199万元由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国视”)持有,中视传媒和朴盈国视成为基金新有限合伙人。截止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完成了基金备案(备案编号:SCF449)及企业信息登记,基金各合伙人出资及合伙企业信息登记情况如下:
一、 基金出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比例 | 实缴出资额 | 实缴占认缴比例 | |
1 | 普通合伙人 | 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0.05% | 10 | 100.00% |
2 | 有限合伙人 | 朴盈国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99 | 30.34% | 6,199 | 100.00% |
3 |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5,469 | 26.77% | 5,469 | 100.00% | |
4 |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76 | 21.42% | 4,376 | 100.00% | |
5 |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376 | 21.42% | 4,376 | 100.00% | |
合计 | 20,430 | 100.00% | 20,430 | 100.00% |
二、 合伙企业信息登记情况
名 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JHB1K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F0255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