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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数文化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9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18-052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的规模、价格前提、期限等基本情况: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结合公司近期股价,回购股份的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74 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6 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风险;
     2、 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的风险;
     3、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 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
指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1/6
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业务转型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
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
计划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
    (一)本回购股份预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自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后,已全面转型为一家以互联网数字文化业务
为核心的上市公司。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同时公司股价出现较大下
跌,公司认为目前公司股价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公司的实际经
营状况,不利于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也不利于维护广大社会公众股东利益。
为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如以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 8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74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82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01,923,953 股的 4.47%,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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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 13.74 元/股。上述
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
高原则)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公
司将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6 个月。
    (九)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择机
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
宜;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成
之日止。
                                  3/6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
析
     1、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
活跃度,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如以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 8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3.74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822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 1,301,923,953 股)比例不
超过 4.47%。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情况测算如下表:
                    回购股份实施前            回购股份实施注销后
     持股范围                                                          变动比例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控股股东及一
                  611,008,019    46.93%        611,008,019    49.13%    2.20%
 致行动人持股
     总股本     1,301,923,953   100.00%      1,243,699,790   100.00%      -
     因此,本次回购将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98.65 亿元,货币资金金额 4.82 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9.40 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 11.10%。假
设此次回购使用资金达 8 亿元上限,则按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测算,
回购资金仅占公司总资产的约 8.11%,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0.08%,此外,根据规定回购需分批实施,且可以在回购期内择机进行,具有一
定弹性,资金支付压力较小。因此,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
人民币 8 亿元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
事项的意见
                                       4/6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业务指引(2013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
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
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
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合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及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控的行为。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回购股份后将予以注销
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5/6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 13.74 元/股。股价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的盈
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公司股
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拟为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具
体金额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价格确定。目前公司合并口径自有资金约 8 亿元,
足以支付回购价款。如因重大投资及建设计划等原因造成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到位,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
                                  6/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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