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卫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党委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卫吉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卫吉春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对卫吉春先生的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卫吉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同意董事会予以聘任。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附卫吉春先生简历:
卫吉春,男,198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本部工会主席、销售副总监,家纺事业部(龙头家纺)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童装事业部总经理、房产物业事业部工会主席兼任针织事业部(三枪集团)童装线下运营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