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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019年6月12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请提前填写《股东大会股东发言登记表》,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表决。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9年6月12日下午2时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1111号延安饭店二楼华园厅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3、审议《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6、对大会各项内容表决

17、股东代表发言

18、宣布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19、宣读法律意见书

20、大会结束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1、《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2、《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5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

4、《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5

5、《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8

6、《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9

7、《关于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0

8、《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33

9、《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9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0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2

12、《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5

13、《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0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3

15、《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6

议案一

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集团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集团新三年任期考核的第一年。面对建筑行业的机遇和挑战,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新签合同、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现将2018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集团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集团新三年任期考核的第一年。面对建筑行业的机遇和挑战,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新签合同、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现将2018年度的董事会工作情况向各位董事报告。

一、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9亿元,利润总额3.74亿元,净利润3.0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18%,基本每股收益0.6098元/股。

二、经营情况分析

2018 年,公司全年新签合同额96.38亿元,同比增长15.55%。新签合同中,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57.82亿元,较2017年增长21.74%;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31.47亿元,同比增长6.97%;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新签合同额5.26亿元,较2017年略有上升;工程勘察新签合同额1.83亿元,同上年基本持平。

2018年,公司继续加强大客户战略合作管理,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龙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邯矿集团、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在2018 年公布的ENR 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中位列63位。主要有以下特点:

1、大型高端项目数量增长幅度较大

2018年,公司新签1000 万元以上设计咨询类合同114项。新签大型设计类项目中,包括临港南汇新城NHC101社区01单元19-02,20-01,22-02地块新建项目、深圳天融集团温州国际青少年交流中心超高层项目、成都京东方医院项目、武汉汉正街东片区(公

建部分)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张江实验室总部研发大楼、商丘市三一人才公寓项目、江苏广电荔枝文化创意园项目、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项目、济宁市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文化中心三期)项目、上海宜家购物中心项目、江北新区江北大道及中心区重点区域综合环境整治项目、岚山国际航贸综合服务区项目、陕西省榆林市体育中心及会展中心设计项目、大西安新中心新轴线沣东段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项目、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江高科技园“电子信息研发产业园”项目、世博文化公园北区设计项目、郑州龙湖金融中心外环地下空间工程设计项目、苏大附一院平江分院二期设计项目等。

2018年,新签5000万元以上工程承包类合同9项。新签项目包括盱眙龙虾小镇项目-小镇客厅、冷库、物流中心和交易中心施工合同(一期)项目、观山开磷城项目工程EPC项目、重庆万达城室外主题乐园室内节目“巫山神女”EPC项目、123 Cruise 游轮主题改造工程、长影海南生态文化产业园荷兰区装修工程1标段施工项目、陈家镇旅游教育实习培训基地等改造工程项目。

2、各业务板块同比较大幅度增长

2018 年,工程设计板块在宏观环境持续向好的背景下,延续增长趋势,新签合同额57.82亿元,同比增长21.74%,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0%;其中建筑设计核心主业新签合同额为44.65亿元,同比增长23.93%,专项设计、城市规划编制、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设计、水利工程设计均同比增长。工程承包业务板块亦实现增长,且所占业务份额逐年扩大,新签合同额31.47亿元,同比增长6.97%,占新签合同总额的33%;新签5000 万元以上工程承包类合同9项。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板块新签合同额5.26 亿元,同比增长16.16%;其中: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业务同比增长。2018年,承接1000 万元以上工程技术管理服务项目3项,业务范围涵盖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勘察业务板块延续近年上升势头,新签合同额1.83亿元,业务占比2%。

3、全国化战略稳步推进

2018年公司继续推进“全国化”战略。加强区域中心及内地分支机构建设与管理,成立雄安设计院与华南中心,通过整合区域内市场资源,构建以区域中心为平台,打造全过程产业链各业务板块的属地化发展。同时,各地市场开拓工作积极推进,从签约项目区域分布上看,除上海市外,贵州省、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安徽省、山东省新签合同额均超过3亿元。2018年,公司在全国各地承接的重大项目主要有:江苏广电荔枝文化创意园项目、南京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施工图设计项目、济宁市文化产业园建

设项目(文化中心三期)项目、盐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共海南省委党校(海南省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新校区项目、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孚站配套项目、成都京东方医院项目、商丘市三一人才公寓项目、陕西省榆林市体育中心及会展中心设计项目、大西安新中心新轴线沣东段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等。

4、坚持“深度国际化”战略,海外业务多年持续增长

公司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为契机,围绕公司深度国际化战略,依托国际公司、越南办事处、威尔逊等海外平台积极拓展以东南亚、非洲和南太三大区域市场,海外业务取得了持续的快速增长。2018年,公司新签海外项目共202项,海外项目签约额总计为5.56亿元,同比增长13.53%;公司海外主营业务实收约3.55亿元,同比增长2.42%。从市场分布上看,除了传统的东南亚等重点海外市场,海外项目正逐步拓展到美洲、欧洲和大洋洲等发达国家,2018年海外合同额分布排名依次是亚洲(63%)、非洲(15%)、 美洲(9%)、欧洲(7%)和大洋洲(6%)。在公司“十三五”的2016-2018期间,海外业务保持了逐年上升的良好态势。越南Alpha Town项目获得2018年度越南房地产最佳办公建筑设计和最佳办公建筑开发两个最高奖项,并获最佳绿色建筑提名奖。这是自该奖项2005年设立以来,中国建筑设计和工程咨询企业首次获此殊荣。越南Alpha City项目获得2018年度越南房地产最佳商业开发奖,Alpha Town及Alpha City项目均被胡志明市政府认定为BIM示范项目。

三、分红政策的制定及依据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8年报表(单体)实现净利润为127,313,922.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731,392.23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4,651,177.23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2,219,956,934.94 元。

公司拟以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80,122,955.7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89,025,506股。

四、公司治理情况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董事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有七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的选聘、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并运用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在确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献计献策,为实现股东最大利益,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能发表个人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4次、通讯会议7次。共形成52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并制定了实施细则,对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各自职责范围认真审阅和讨论相关事项,形成意见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内审工作、预算控制、高管选聘、薪酬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下设工作机构,为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判、定期报告审计、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选聘审计机构、高管聘任、董监事及高管薪酬、公司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对于各次会议讨论的议案内容均表示原则性同意。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主席到龄退休,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现有四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两名,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日常运作、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管选聘、履行职责等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报告期内,第九届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下,不断完善了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和技术骨干和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平稳快速提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定《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60项临时公告的披露,没有发生刊登更正公告的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准确、完整地了解到公司状况。

7、关于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内容,严格规范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填报等各项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持续做好对重大披露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和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并进行事前提醒,杜绝相关内幕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8、关于高级管理层:

公司高级管理层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履行职务,工作勤勉、尽责。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营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9、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倡导理性投资,树立公司在市场中的良好形象。公司法人治理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深化公司治理,及时修订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要求精神,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无重大差异。

五、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格局迈向深度调整阶段

当前行业面临的市场需求不是简单地减少,是进一步分层,朝着集成化、一体化、垂直化、产业化和服务化方向发展,这意味着过去分段管理模式下的任务式、项目式、阶段性服务供给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为此,设计行业围绕新型的市场需求作出调整,改变自身的发展策略,行业格局呈现出两极化的发展趋势,部分企业站在价值链高端,具有综合化、一体化、集成化优势,还有一部分专精特色化单位完善配套支撑,未来也会有很好的生存空间;原有的中间层会逐渐减少,主动向两端靠拢。

2、动态多边市场规则下推动企业融合发展

过去行业内的价值链流向单一,随着动态、多边市场的构建,设计企业服务模式更加注重全产业链、一体化的发展,设计与设计企业之间,设计与其他产业之间栅格分明的商业关系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构建融合生态圈。设计企业基于市场需求的变化,通过资本、专项技术、信息技术、产品与外部生态伙伴不断关联,实现价值的重塑。

3、立足客户需求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优化

面对市场需求的多样性,以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集成化服务将成为未来主要服务模式之一。一方面服务内涵不断拓展延伸,随着业主的需求变化,在工程建设组织创新要求下,未来全过程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化、多元化,包括EPC、EPCM、BOT、PP等各类延伸式模式。另一方面基于客户定制化需求提供清单式服务,随着服务能力体系逐步完善,设计企业能够在工程建设全产业链上为客户提供任意所需的服务组合。

4、基于环境的变化以及资源禀赋差异,企业发展定位呈现多元化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带来市场需求的改变,企业结合多年来积累的资源和能力,重新思考企业的发展定位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发展环境。随着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步伐加快,当前设计企业的发展定位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分化,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过去设计企业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企业更多的是按照规模、细分行业、企业性质去进行划分。随着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兴起,部分企业从单纯的设计企业转为工程公司,走向工程化的发展道路;客户集成化、一体化需求的提出,促使设计企业向综合类的专业技术服务商转型,为客户提供垂直体化服务,同时也有企业聚焦特色专精化发展定位,为业主提供高品质专项服务。

(二) 公司发展战略

以工程设计为核心,按照“全面市场化、跨界集成化、高新专业化、深度国际化”的四大基本方针,成为“为城镇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供应商”,是公司“十三五”的发展战略和未来的核心发展理念。

公司将持续关注城镇现代化建设、城市更新、特色小镇等传统及新兴市场,同时也将聚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级新区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号召,有计划按步骤地布局国际市场,形成国内、国际互相联动的态势。

公司将继续围绕城镇建设需求及工程建设产业链,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资本市场运作优势,横向由建筑设计向城市基础设施设计、城市设计拓展,纵向由工程设计

向前期咨询、投融资、工程总承包、建筑运营延伸,拓展公司的发展领域,集成内外部资源,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益。

公司将继续专注行业的高端技术与前沿发展,坚持传统与创新并举,推动公司产品的专业化发展,打造具有细分市场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加快建筑信息技术的发展,按照“互联网+设计、数字化+建筑、虚拟+工程”的战略方向,加快产品研发,实现创新转型。

(三) 经营计划2019年是建国70周年,也是公司“十三五”规划迈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中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上海要进一步推动中央赋予上海的战略定位和战略任务,加快构筑新时代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在逆周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下,基建行业可能面临积极的转向。公司要紧跟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抓住上海实施2035城市总体规划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机遇,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发挥整体合力,强优势,补短板,开拓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实施“大经营”机制,建立集成化协调管理。通过大项目、大客户的关系管理,探索建立公司级战略客户管理模式和重大战略项目的集成化管理协调机制;力争2019年实现新签合同“破百亿”的目标。继续推进区域中心建设,加强对区域中心的管理与支持,带动各业务板块在区域市场的开展;完成海南分公司实体化运作。完善海外和援外项目双轮驱动的市场策略,深耕东南亚和非洲市场,力争在中亚等市场取得突破。加强公司品牌管理和宣传。根据《公司品牌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提速度,强主业、优管理”, 增强企业发展优势,提升品牌影响力;开展公司品牌海外注册工作,完成在越南和香港相关业务类别的注册。做好市场分析和市场推广,加强公司“一带一路”等国际化工作的成果宣传。深耕专项化领域,做大做优专项化业务。大力建设交通枢纽与立体城市设计院、医养院、海洋院的专项化团队和专家人才梯队,在经营、技术和专家团队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打造专项化服务全产业链。整合资源,形成以设计为龙头的EPC专项领域核心竞

争力,尤其是打造设计引领和深化的能力。关注新兴业务板块的增长,加强协同合作,择机整合市政基础设施板块。继续做大做强工程总承包业务板块,提高盈利能力。挖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工程总承包市场,关注城市更新类EPC项目,挖掘水利、市政等专业EPC领域的市场机会;提升公司各分子公司前期经营的风险分析能力。构建和完善公司工程业务集约高效管控体系,通过项目策划、过程控制、风险管控等手段提升EPC项目效益,提高毛利率。打造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服务能力。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大力推进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为一体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对一体化服务的需求;公司要抓住行业发展新机遇,在全过程咨询发展的热点区域积极开拓市场,拓展新兴业务;同时努力打造提升业务能力,建设咨询和申元咨询等单位要积极推进基于工程咨询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华东总院、上海院等设计单位要积极探索推进基于设计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形成特色和优势,树立专业品牌;在完成公司全过程咨询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建立服务的标准化和菜单化,并培养和建立一支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队伍。加强资本运作和管理,推进增量发展。加大战略投资和管理力度,拓展主业投资,补强短板业务,计划增资上海院、申元岩土、华建国际;继续寻找合适的国内及海外收购项目,扩大增量业务发展。

(四) 可能存在的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去年增长6.6%,突破90万亿元,取得较好成绩;但是外部环境严峻,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等因素压缩了行业市场空间,使得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部分城市固定资产投资还将有所提升,主要集中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但新建项目总体将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城市更新、旧区改造将成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围绕国家在经济转型、创新驱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所提出的目标和政策,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发生着深刻变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都将对公司发展产生影响。

2、政策风险

建筑企业将有可能面临资质限定放宽,建筑设计从业者将能够更方便的开设建筑设计类公司进行从业,建筑师负责制政策的执行将对传统造价咨询、监理等业务带来不小的冲击。对于公司的业务开拓、人才稳定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

3、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的国内经营区域已经覆盖全国,海外业务拓展也形成了初步的海外市场布局。未来政府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招标投标、计费机制、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方面改革新政使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显现,勘察设计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同时目前行业内细分领域开放程度不一、部分区域地方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行业的市场新秩序在破旧立新中逐渐形成,在新的市场环境中如何做差异化、去同质化的市场经营,强化自身核心竞争能力、集成能力,是公司面临的市场开拓风险。在各地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大型央企施工企业在区域开发中用资金优势撬动项目的优势愈发凸显,对于公司在区域市场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4、项目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承接的项目遍布全国和海外,按合同要求完成好每个项目,为业主提供优质的集成化服务,需要公司具有有效的项目管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对内加强信息、项目、人力资源、资金等内部资源的调配和管理,对外与客户、政府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调,都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外业务的开拓,公司还要应对与国际项目运营模式、合同管理、海外规范、语言、文化、政治等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5、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工程设计咨询等工程技术服务属于智力密集型高科技行业。作为轻资产型行业,专业人才数量和高素质人才对于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公司业务领域的扩展、发展规模的扩大、海外市场的开拓、新兴业务板块的增多,以及新技术的推广,人才对企业的未来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如何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保持人才稳定,避免核心专业技术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流失,满足人才规模和素质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人才结构和布局与公司发展转型相协调的发展需求,将是公司长远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6、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长,虽然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房地产50强企业,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

的概率不大,同时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执行有效,对应收账款有相应的催收措施。但若由于流通性影响公司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按期收回而发生的坏账情况,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7、投资并购整合风险

近几年,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公司的战略部署,公司2014年收购了威尔逊、2017年收购了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虽然公司在收购后对标的公司进行了管理整合和资源支持,但由于威尔逊在境外,法律法规、会计税务制度、商业惯例、企业文化等经营环境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投资并购后能否达到预期效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议案二

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开展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开展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1. 2018年2月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持有子公司股权质押取得并购贷款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两个议案。

2.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十七个议案。

3. 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置入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等三个议案。

4. 2018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联和-临港-华建合作基金(暂定名)投资方案的议案》、《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跨境资金池” 搭建方案>的议案》、《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五个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公司监事会重点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相关管控机制,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等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没有发现弄虚作假情况。

2. 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 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公司的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 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

经对董事会编制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体系对公司所有重大方面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对公司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华建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圈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在2018

年涉及的所有相关关联交易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5.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监事会未发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2019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广大股东负责。2019年,监事会认真开展日常监督、过程监督,通过列席重要会议,审阅财务、经营和审计等资料,参加重要活动,开展访谈和工作调研以及通过社会审计咨询机构和公司内各监督部门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等,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证公司运行安全规范。同时针对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等,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重要战略推进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决策、财务运行和高管履职以及公司内控管理、投融资运作等重点、重大事项,防范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履行向股东大会如实报告职责,努力确保公司的健康、有序发展。

议案三

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众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以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公司新三年任期考核的第一年。集团上下全力以赴,按照“稳增长、求创新、提能级、激活力、强党建”的要求,抓推进、抓落实,各项经营和管理指标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5%;营业利润为31,9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净利润为30,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7%。营业利润增速和净利润增速相比营业收入增速较慢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根据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因并购Wilson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84.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11万元,较去年同期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2,114万元增加1,897万元;(2)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在新的业务领域和专业化板块如智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加大科研投入。上述两点因素共同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净利润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但同时亦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资产质量,降低了中长期经营风险并保持长期核心竞争优势。

2018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指标如下:

一、 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59亿元,营业毛利15.16亿元,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12.65%,主要是公司加强大经营管理实践、积极开

拓区域中心建设、加强总承包业务开拓和管理,四大业务板块收入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25.40%较上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2018年公司夯实资产质量,清理不良存货项目,使得设计及咨询勘察板块毛利率下降;

2、随着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总量增加,项目管理成本上升,2018年工程总承包毛利率为1.99%,较同期下降0.07个百分点。二、 期间费用

2018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共计112,191万元,其中:销售费用7,515万元,管理费用80,919万元,研发费用23,804万元,财务费用-47万元。

管理和销售费用增加9,824万元,增幅12.50%,略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增设雄安、大湾区两个区域中心,开拓市场费用增加,同时职工薪酬、租赁及物业管理等成本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研发费用增加6,659万元,增幅38.84%,主要原因是本期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提升科技创新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841万元,增幅94.75%,主要原因是主要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资金利息收益的增加抵减了由于融资规模增加而增长的利息支出。

三、 资产减值损失

2018年度资产减值损失11,471万元,同比增加3,140万元,增幅37.68%,主要由于商誉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及部分项目应收款账龄增加而加大坏账计提比例。本期计提对子公司威尔逊商誉减值损失4,011万元,较去年同期2,114万元增加1,897万元,增幅90%;本期坏账损失7,450万元,较去年同期6,217万元增加1,233万元,增幅20%。

四、 投资收益

2018年度投资收益5,588万元,同比增加3,788万元,增幅210.44%,主要由于参股企业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期现金分红增加以及本期新增对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而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五、 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

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37,424万元,归母净利润26,354万元,分别较上年度增加2.80%、2.78%。六、 利润分配

本公司拟以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80,122,955.7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89,025,506股。

七、 资产负债情况和股东权益结构

公司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84.8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0.8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1.74%;非流动资产23.9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8.26%。当年新增股权投资2.77亿元。

负债总额56.11亿元,其中银行融资7.5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13.53%;经营性负债48.5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86.47%。

所有者权益28.74亿元,其中归母所有者权益26.98亿元,少数股东权益1.76亿元。

八、 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3.38亿元,较上年4.07亿元减少0.69亿元,主要原因是随着规模增长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3.33亿元,较上年4.40亿元减少1.07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本期取得参股公司分红同期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0.53亿元,较上年4.70亿元减少4.17亿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期无此事项,故产生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公司本期实施现金分红及归还借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九、 主要经济指标

1、 基本每股收益0.6098元/股;

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5013元/股;

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8%;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7%。

议案四

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9 年公司将继续围绕 “十三五”的发展战略和未来的核心发展理念,以工程设计为核心能力,按照“全面市场化、跨界集成化、高新专业化、深度国际化”的四大基本方针,成为“为城镇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集成服务供应商”。 抢抓“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上海市五个中心建设、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机遇,不断打造和完善集团新时期的价值链、产业链、创新链、资源链、人才链,增进产业协同发展,做大做强做优企业,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深化实施“大经营”机制,建立集成化协调管理。通过大项目、大客户的关系管理,探索建立公司级战略客户管理模式和重大战略项目的集成化管理协调机制;力争2019年实现新签合同“破百亿”的目标。继续推进区域中心建设,加强对区域中心的管理与支持,带动各业务板块在区

域市场的开展;完善海外和援外项目双轮驱动的市场策略,深耕东南亚和非洲市场,力争在中亚等市场取得突破。2、加强公司品牌管理和宣传。根据《公司品牌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提速度,强主业、优管理”, 增强企业发展优势,提升品牌影响力;开展公司品牌海外注册工作,完成在越南和香港相关业务类别的注册。做好市场分析和市场推广,加强公司“一带一路”等国际化工作的成果宣传。3、 深耕专项化领域,做大做优专项化业务。大力建设交通枢纽与立体城市设计院、医养院、海洋院的专项化团队和专家人才梯队,在经营、技术和专家团队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打造专项化服务全产业链。整合资源,形成以设计为龙头的EPC专项领域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打造设计引领和深化的能力。关注新兴业务板块的增长,加强协同合作,择机整合市政基础设施板块。4、 继续做大做强工程总承包业务板块,提高盈利能力。挖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工程总承包市场,关注城市更新类EPC项目,挖掘水利、市政等专业EPC领域的市场机会;提升公司各分子公司前期经营的风险分析能力。构建和完善公司工程业务集约高效管控体系,通过项目策划、过程控

制、风险管控等手段提升EPC项目效益,提高毛利率。

5、打造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服务能力。公司要抓住行业发展新机遇,在全过程咨询发展的热点区域积极开拓市场,拓展新兴业务;同时努力打造提升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基于工程咨询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积极探索推

进基于设计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形成特色和优势,树立专业品牌;在完成公司全过程咨询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建立服务的标准化和菜单化,并培养和建立一支有行业影响力的专业队伍。6、加强资本运作和管理,推进增量发展。加大战略投资和管理力度,拓展主业投资,补强短板业务,继续寻找合适的国内及海外收购项目,扩大增量业务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议案五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本公司2018年报表(单体)实现净利润为127,313,922.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731,392.23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34,651,177.23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2,219,956,934.94 元。

本公司拟以 2018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80,122,955.7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89,025,506股。上述现金红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议案六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议案七

关于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

根据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9年度经营要求,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特别是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总承包业务拓展和对外项目投资等的资金需求,拟继续拓展股份制合作银行,通过比较各银行优势,实现公司最低资金成本、取得最优资金效益。

2019年度,拟在2018年62.24亿元授信额度基础上,拓展合作银行,2019年拟银行授信额度增至74.24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同时公司会结合资金市场及银行资金成本等情况,综合评估拓展开发新合作银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019年拟申请授信额度(单位:亿元)具体如下:

授信银行名称2018年 存续额度2019年 拟新增额度小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15.915.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11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6.96.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6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市西支行55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2.92.9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银行名称2018年 存续额度2019年 拟新增额度小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2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桥支行1.21.2
汇丰银行(中国)上海分公司0.340.3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1010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海支行22
合计62.2412.0074.24

议案八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方案》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

因日常经营需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9年将发生以下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立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受产权人委托),建筑、装潢材料,办公设备及用品,停车场库管理,图文设计制作,其他印刷、打印、复印,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

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魏晓玲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经营、咨询,建筑、装潢材料及建筑设备的营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4)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成红文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主营业务:公路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及咨询,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与咨询,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工程测量勘察,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040弄2号25楼

(5)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席伯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06弄8号3幢1楼1062室

(6)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雄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公路、建筑、风景园林、环境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照明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测量(按《测绘资质证书》所列项目经营);城乡规划编制;自有房屋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无锡市隐秀路901-2

(7)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铁根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主营业务: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国际招标业务代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节能项目咨询服务;信息平台、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运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2.关联关系

(1)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占总股本的54.47%。

现代集团原持有本公司56.10%的股权。2019年3月20日,本公司向339名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现代集团持有本公司54.47%的股权。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

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6)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7)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二、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19年预计额2018年发生额
一、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000,000.0055,695,802.53
接受劳务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8,000,000.00
小计68,000,000.0055,695,802.53
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0021,005,600.97
提供劳务上海兰德公路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1,000,000.00
提供劳务无锡市政设计研究有限公司2,000,000.00605,204.51
提供劳务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135,849.06
提供劳务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56,603.76
提供劳务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
小计15,700,000.0021,803,258.30
三、关联租赁
承租房屋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7,500,000.006,694,070.11
小计7,500,000.006,694,070.11
出租房屋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1,310,912.35
出租房屋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0545,975.49
小计3,000,000.001,856,887.84
四、关联担保-接受担保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11,416,502.60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签署的合同均有明确的交易价格规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生效条件、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等主要条款。

议案九

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已结束。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为此,建议继续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议案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8年度,公司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累计实现现金管理收益1,461.36万元。

基于2018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收益,考虑募投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后,期间闲置资金将有所增加,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提升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

上述安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议案十一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得配套资金净额27,135万元。

一、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及收益情况

2018年,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给予公司不超过1.6亿元、华建数创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用于进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或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8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共取得利息收入818.27万元。截至2018年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4,285万元,其中公司及华建数创分别为17,994万元、6,291万元。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申请

根据2019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给予公司不超过1.5亿元、华建数创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上述安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或执行募集资金临时性补流前有效。

议案十二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承销费8,599,999.79元后计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271,399,989.80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11,857.32
加:以前年度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收入6,507,305.55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11,023,357.34
减:募集资金验资费用53,000.00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余额267,642,795.33
加:募集资金活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63,604.03
加: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利息8,182,722.24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34,039,511.46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42,849,610.1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2,849,610.14元,其中期末本公司主动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本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建数创各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第一营业部97990158000006806179,937,136.51
华建数创(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第一营业部9799007880150000012362,912,473.63
合 计242,849,610.14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海通证券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议案十三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方案》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方案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 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

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根据财会[2018]15号文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起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

2、财会[2018]15号文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2018年起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但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议案十四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应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以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确定以 2019年3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 341 名激励对象 1296.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296.62万股调整为1291.94万股,授予人数由341人调整为339人。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上述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220.813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4,512.7532万元,总股本将由43,220.8132万股增加至44,512.7532万股。

另外根据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拟以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80,122,955.7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89,025,506股。

上述两项合计后,注册资本将增至53,415.3038万元,总股本将增至

53,415.3038万股。同时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12日

附件:《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附件: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20.8132万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15.3038万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总股本为43220.8132万股。

修改为:

公司总股本为53415.3038万股。

[股东大会通报材料]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2018年度工作中,勤勉、认真、谨慎地履行各项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在2018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其中1次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另外召开了7次通讯会议。我们均尽可能亲自出席会议表决,在实在无法亲自出席的情况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或进行通讯表决。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对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对公司按规定程序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文件及相关资料均进行了事前的认真审阅和了解,为董事会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我们在事前充分了解、事中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管理办法、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下属子公司增资混改方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年度独董担任各专委会委员的情况为:独立董事卓福民、朱建弟、盛雷鸣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卓福民、盛雷鸣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朱建弟、盛雷鸣担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盛雷鸣、朱建弟、卓福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卓福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主要是对公司战略规划、投资项目的预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主要是对增补董事的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预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5次,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预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对公司经营层绩效考核和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进行预审;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2018年度预算进行预审。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按时送达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提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我们的决策提了相应依据。

二、2018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另外,公司与母公司、联营企业就资产租赁、代收代付等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没有发生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履行了股份限售、解决同业竞争、解决关联交易、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等承诺。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基本健全,能够及时、真实、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2019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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