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概述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月1日起执行。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除了获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均应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本公司将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4、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2019年期初数无须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事项。
备查文件:
1、 新世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新世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