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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调整后本期金额163,229,521.56元,追溯调整后上期金额 179,945,018.15 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调整后本期金额504,963,426.82元,追溯调整后上期金额 562,753,957.86 元;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2,806,740.19 元和上期金额5,956,403.49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新增列示“其中:利息费用”本期金额20,905,717.06元和上期金额 24,916,147.95 元,新增列示“利息收入”本期金额 11,326,888.69 元和上期金额 11,381,905.80元。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此项调整对公司数据列示没有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因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所做出的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 新世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新世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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