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信息进行的相应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相关项目,具体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1月1日余额 | 调整数 |
负债 | 6,667,557,099.19 | 6,667,557,099.19 | - |
其中:预收款项 | 485,291,341.80 | 1,567,502.68 | -483,723,839.12 |
合同负债 | - | 483,723,839.12 | 483,723,839.12 |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财政部规定保持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