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锦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