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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要求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财务报表格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变更内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及净资产无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债务重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明确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2、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4、明确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重组债务。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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