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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2年11月23日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23日下午14:00时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下午14:00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和一名监事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会议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军先生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一、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聂银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记名投票表决(由股东、监事及律师组成的表决统计小组进行统计)

六、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聂银杉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聂银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聂银杉先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现拟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聂银杉先生简历如下:

聂银杉,男,54岁,大专学历,中级经济师。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1年1月,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际能源集团燃气输配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2年11月,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天然气东部管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

理。通过对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该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同其他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一致。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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