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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能源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19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各项职责,科学开展监事会的各项工作。切实从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监事会职权的独立性,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内部决策的规范性,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观念,围绕公司资产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开展全面监督。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19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和各类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年4月1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9年4月2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一季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9年8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9年1-6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年10月2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度定期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6次,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各项会议议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议事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会议召开涉及公司发展战略、改革建制等重大事项时,监事会成员积极围绕当前时势,深入分析,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协助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围绕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如《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工作条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依照层级及审批权限,合法合规的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执行公司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9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五、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部分 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一、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责,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

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执行情况,防止不正当交易侵占投资者、公司的利益。

二、认真学习监事会工作规范要求,提高监事履职水平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组织监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水平;组织监事深入公司运营管理,了解公司各方面经营情况;不断学习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学习和培训,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监事会的应有职能,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转变检查观念,创新检查方法

将检查重点表格化,明确列示各项检查要求、合规要求,既便于检查人员统一标准,又易于被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整改;既能全面系统反映被查单位和部门的现状,又能连续动态地反映其整改的效果。

四、加强实施全覆盖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增强监督的灵活性;同时,监事会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高风险业务领域,开展对公司本部及下属控股公司实施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合法合规运行。

五、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增强防范经营风险意识

继续加强监督职能,监事会在全面履行监事会职责的同时,不断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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