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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关于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履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兴支行担保责任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履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越兴支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白塔”)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兴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编号为“2014年越授保字第020-1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该行自2014年4月29日至2015年4月28日期间内向绍兴爱普特文体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特公司”)提供的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所欠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贷款及信用证垫款本金总额为23,353,126.61元,因爱普特公司逾期未还,招商银行于2017年提起诉讼,要求爱普特公司归还上述本金及利罚息,并要求所有保证人黄一鸣、周美娟、郦祖荣、黄燕儿、绍兴白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法院判决(具体案号为:(2017)浙06民初459号、(2017)浙0602民初578号),确认绍兴白塔作为连带责任方之一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的数额为本金23,353,126.61元及相应利罚息。上述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均为本公司收购绍兴白塔并控股前发生。

应招商银行要求,绍兴白塔分别于2019年5月和2020年1月向招商银行支付了50万元和200万元,绍兴白塔股东许建林为此签署了相关书面代偿承诺书。截至目前,该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尚未归还款项的本金合计人民币20,853,126.61元。

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截至目前,绍兴白塔对上述担保事项累计计提了预计负债人民币9,342,000.00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绍兴爱普特文体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郦祖荣;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835.916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绍兴市陶堰镇瓜山村;成立日期:1999年4月23日;股东结构:黄燕儿持有70.8937%股权,郦祖荣持有29.1063%股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文教体育用品、清洁类用具及玩具;货物进出口。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业、歇业状态。

三、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鉴于上述贷款已逾期,根据法院判决书,经绍兴白塔和招商银行协商,双方同意由绍兴白塔根据《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有关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以一次性归还方式代爱普特公司向招商银行归还债务合计人民币共24,500,154.84元,其中:本金20,853,126.61元,利息3,632,028.23元及律师费15,000元。绍兴白塔依照约定按时、足额承担代偿责任后,招商银行同意不再要求绍兴白塔对借款人《授信协议》项下的其他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案号为:(2017)浙06民初459号、(2017)浙0602民初578号】。

根据公司与绍兴白塔股东许建林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书》3.2许建林的陈述与保证/3.2.1关于目标公司/(10)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中约定:“除本协议另外约定外,若目标公司(即绍兴白塔)存在任何其他负债和/或或有负债,许建林应自行承担该债务。一旦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目标公司就任何其他负债和/或或有负债履行清偿责任,则许建林应立即出面予以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如果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要求目标公司承担任何负债或或有负债,许建林应直接向有关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目标公司最终承担了该等债务,则目标公司有权向许建林追偿。”许建林与绍兴白塔基于上述事项达成协议:

绍兴白塔应支付给招商银行的24,500,154.84元、绍兴白塔为履行担保责任而支付的执行款本金250万元及暂计算至2020年8月27日的利息114,652.78元,合计为27,114,807.62元由许建林自愿依约承担,该款项许建林自愿于2020年8月28日前全额汇入绍兴白塔账户,绍兴白塔再支付给招商银行以承担担保

责任。因许建林未依据约定向绍兴白塔按时足额支付,导致绍兴白塔向许建林追索的,则由此引起的绍兴白塔为实现权利支出的全部费用由许建林承担。绍兴白塔承诺,许建林依据《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书》中其承诺与保证的内容承担相应全部债务及费用的,绍兴白塔应给予许建林必要的协助。

根据上述各方协商,绍兴白塔于2020年8月27日分别与招商银行签署了和解协议,与许建林签署了关于许建林自愿承担绍兴白塔在招商银行的全部担保债务的协议。8月28日,许建林根据约定将27,114,807.62元汇入绍兴白塔账户,绍兴白塔收到钱款后,同日将24,500,154.84元支付给招商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四、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将解决绍兴白塔部分历史遗留担保问题,有利于其健康持续发展。财务上,绍兴白塔将于本年度转回前期已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人民币9,342,000.00元。本次转回预计负债将增加绍兴白塔2020年度净利润9,342,000.00元,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05,200.00元。

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3,200,000元人民币(按持股比例折算),均为绍兴白塔在本公司收购并控股其之前进行的对外担保。

本公司将积极加强与当地政府、债权人和相关方的沟通,加快对历史遗留担保问题的处置速度,以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因此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绍兴白塔与招商银行的协议书

2、绍兴白塔与许建林签署的关于许建林自愿承担绍兴白塔在招商银行的全部担保债务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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