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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控股股东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申请破产重整,并申请进行预重整。重庆五中院经审查确定隆鑫控股符合预重整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并于2021年9月30日向隆鑫控股出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预重整备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59)。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隆鑫控股的告知函,隆鑫控股预重整的辅助机构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5)。2022年2月7日,公司收到隆鑫控股的告知函,隆鑫控股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渝05破申666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了隆鑫控股的重整申请,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022年7月22日,公

司收到隆鑫控股管理人《关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说明》,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已退出重整投资,不再作为重整投资联合体牵头方参与重整投资,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51)。2022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隆鑫控股管理人《关于隆鑫集团有限

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的说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与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74)。

二、控股股东重整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情况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隆鑫控股管理人发来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进展说明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通知》,管理人已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将审议表决《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向全体债权人发布的《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00。

(二)会议形式及地点

本次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

联系人:高莹辉

联系电话:18515371216

(三)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表决《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由于隆鑫控股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计十三家企业系实质合并重整 ,重整投资协议内容涉及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的相应商业秘密,无法进行重整投资协议内容的披露。待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涉及与丰华股份有关的重整信息,管理人将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尚未经过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通过,亦未获得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前述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存在调整修改可能性。

2、本次会议尚未召开,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管理人将按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推进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的重整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鉴于《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能否出具批准裁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的破产重整能否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若本次重整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将发生变更。

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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