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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制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2017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资产交换》,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本准则自2019 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列报要求进行调整,根据修订的新会计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对期初数据不产生调整事项。公司将按上述会计准则颁布或修订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 年度可比财务数据。

除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外,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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