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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截至2021年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及2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以及2021年度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内部审计工作的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或事务所)。

2021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此外,针对2021年度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有关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主题审议事项
12021年2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审阅未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
22021年3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1.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2020年度的初审情况
2.审议公司2020年年报初审情况
3.听取公司《关于2020年度下半年内控审计工作》
32021年4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1.审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审阅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众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议《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1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1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1.专题汇报2021年上半年内控、审计工作情况,
2.专题汇报2021年下半年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52022年1月1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审阅未经审计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
62022年2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1.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2021年度的初审情况
2.审议公司2021年年报初审情况
3.听取公司《关于2021年度下半年内控审计工作》
72022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1.审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审阅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3.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4.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一揽子担保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众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履职情况报告》;
11.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年报的工作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众华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众华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在众华开展审计之初,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众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与众华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

(三)在年度审计过程中,我们就审计工作进展对众华进行了多次协商,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众华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四)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公司出具年度未审报告和众华出具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分别审阅了相关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众华相关项目负责人在沟通会议中进行了充分沟通。

我们审议了众华审定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众华发表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对众华在以往为公司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其基本情况

资料以及相关资质文件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众华具备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性,本委员会同意聘任众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召开了相关会议,听取了审计监察部对相关工作的汇报,并对审计监察部工作予以肯定。我们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工作计划,并同意公司审计监察部按制定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实施审计工作。为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梳理公司业务流程,我们督促公司审计监察部抓紧落实、整改在内控和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并开展公司部分企业会计基础大检查等专项自查活动,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我们审议了公司《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修订了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和《担保管理制度》。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使众华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督促企业管理层与事务所召开了相关的沟通会议,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便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能按时间要求高质量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五)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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