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ST毅达 公告编号:2020-062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瑞阳”)拟与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瓮福昆丰”)签署《购存销合同》,开展玉米采购、储存和销售合作。赤峰瑞阳拟向瓮福昆丰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含税)的玉米。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产品采购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瓮福昆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911.87万元,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800万元,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赤峰瑞阳日常经营需要,需大量采购玉米作为原材料。赤峰瑞阳拟与玉米供应商瓮福昆丰签署《购存销合同》,开展玉米采购、储存和销售合作,赤峰瑞阳向其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含税)的玉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2019年11月5日,公司向江苏开磷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赤峰瑞阳
100%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赤峰瑞阳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为信达证券控股股东。同时中国信达持有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超过5%的股份,瓮福昆丰为瓮福集团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瓮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双城市瓮福昆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双城市同心乡同心村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玉米、稻谷、杂粮收购;粮食烘干;粮食仓储;粮食经销;货物装卸搬运;农作物种植;农林牧渔技术推广服务;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经销化肥。截至目前,瓮福昆丰与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因业务需要,向瓮福昆丰采购原材料玉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赤峰瑞阳拟与瓮福昆丰签署《购存销合同》,采购原材料玉米8000吨(浮动比例为±20%),最终采购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含税)。合同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以实际最后批次粮食出库时间为准)。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情况
赤峰瑞阳向瓮福昆丰采购玉米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赤峰瑞阳拟与瓮福昆丰开展玉米采购、储存和销售合作,合作模式为在赤峰瑞阳缴纳不低于采购粮食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赤峰瑞阳按照市场行情向瓮福昆丰提供《委托收购批次定价单》,瓮福昆丰按照赤峰瑞阳指定的价格与质量标准,出资不超过采购粮食价款的90%收购粮食,所收购的粮食存储
于瓮福昆丰仓库内,在合同期满前全部销售给赤峰瑞阳。双方还约定了采购数量、收购价格及仓储保管等其他事项。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赤峰瑞阳的主要产品包括季戊四醇和酒精,其中酒精除对外销售外,其余部分为生产季戊四醇的原材料之一。玉米作为公司生产酒精的原材料,赤峰瑞阳每年需大量采购。在综合考虑玉米价格、运费、规格、质量等因素后,赤峰瑞阳会选取适当的供应商采购玉米。瓮福昆丰向赤峰瑞阳出售的玉米,质量符合赤峰瑞阳用于其日常生产的要求,且价格合理。赤峰瑞阳与瓮福昆丰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产品采购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与瓮福昆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911.87万元,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1,800万元,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购存销合同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