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3名。
董事长马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袁权、夜文彦、李权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