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 28日披露了《2019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后对公告内容进行复核,发现《2019年度审计报告》存在漏页、《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错误,现将上述公告更正如下:
1、《2019年度审计报告》
更正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修正稿)。
2、《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将五、会议登记方法“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1)登记时间:
2020年4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中的登记时间修订为“(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公司对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恳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