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0、900906 公司简称:*ST毅达、*ST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毅达 | 600610 | 中毅达 |
B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毅达B | 900906 | 中毅达B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肖学军 | |
电话 | 18918578526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05单元 | |
电子信箱 | xiao_xj01@163.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7,127,101.04 | 26,008,562.43 | 4.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1,161,022.06 | -462,701,572.23 | 3.99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00 | -7,589,485.36 | 100.00 |
营业收入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459,449.83 | -18,844,272.38 | -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380,534.15 | -18,236,694.63 | 65.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5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76 | -2.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2 | -0.0176 | -2.27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9,126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4.27 | 260,000,000 | 260,000,000 | 无 | |
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53 | 102,070,605 | 48,503,145 | 质押 | 102,070,600 |
倪赣 | 境内自然人 | 1.73 | 18,500,000 | 18,500,000 | 无 | |
上海南上海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未知 | 0.96 | 10,296,000 | 0 | 无 | |
俞仲庆 | 境内自然人 | 0.66 | 7,101,650 | 0 | 无 | |
钱光海 | 境内自然人 | 0.61 | 6,567,900 | 0 | 无 | |
大申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 | 0.57 | 6,097,490 | 6,097,490 | 冻结 | 6,097,490 |
有法人 | ||||||
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0.48 | 5,148,000 | 0 | 无 | |
俞雷 | 境内自然人 | 0.47 | 5,106,114 | 0 | 无 | |
黄菊妹 | 境内自然人 | 0.46 | 5,010,000 | 0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信达证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
变更日期 | 2019.01.03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http://www.sse.com.cn 2019/01/11 |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自 2017 年 11 月开始公司总部及子公司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员工辞职潮爆发等情况,公司子公司先后出现失控、主营业务逐步处于停滞状态。2018年12月27日,上海一中院裁定解除对大申集团持有公司2.6亿股限售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5.05亿元交付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2019年1
月3日完成标的股份解除冻结并过户,信达证券所管理的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7%,信达证券作为管理人代表该资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2019年3月14日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聘了新的董事、监事、总经理,2019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了新的财务总监。
新任管理层上任时,公司前任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体工作人员已全部失联,没有办理正常交接,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财务会计资料下落不明。公司新任董事会于2019 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要求返还公司印章证照、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各类公司财产的议案》,要求公司营业执照、公章以及公司会计凭证、财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的持有人在2019年3月17日前返还公司印章证照、财务会计资料。由于公司未收到任何资料或任何人的联系,为追回公司财务会计资料,于2019年3月21日以相关人员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尽快消除公司公章、营业执照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声明作废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等印鉴,并申请补发公司营业执照、新刻公司公章和财务章等印鉴。
通过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多方努力,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公司原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印鉴、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以及部分财务会计资料。
2019年5月29日,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公司营业执照,2019年5月31日取得新刻制的公司公章。
2019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中毅达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并公告。2019年7月25日,中毅达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公司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对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虽经多方努力,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仍然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形,公司尚未恢复融资功能。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对全部子公司失去控制权,苗木销售、园林及市政工程等主营业务全部处于停滞状态,全部子公司均未纳入公司2019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0。
针对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正在积极与诉讼案件相关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采取诉讼、
和解、债务重组等多种措施争取尽快了结诉讼案件、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积极与潜在重组方进行沟通洽谈、遴选优质资产,努力盘活存量资产、处置盈利能力差的低效资产,争取尽快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计提减值准备期初金额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按照最新的会计准则,将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初原值350,647,942.46元,期初计提减值准备350,647,942.46元,期初余额0元,调整金额0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