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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金杯汽车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金杯汽车”)分别于2021年3月7日、2021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汽车”)支付现金方式向Adient Asia HoldingsCo.,Limited(以下简称“安道拓亚洲”)收购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安道拓”)50%股权。有关上述交易相关的详细资料请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文件。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金晨汽车已经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于2021年4月1日向安道拓亚洲支付金杯安道拓5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5,800万美元,其中扣减代缴税费约481.10万美元,股权交易对价约5,318.90万美元。

(二)标的资产的交付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4日,金杯安道拓50%股权已经工商登记至金晨汽车名下,标的资产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金杯汽车持有金杯安道拓100%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一)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二)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重组已取得了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其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组涉及股权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3、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相关事宜;

4、本次重组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5、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

6、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未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动;

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金杯汽车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金杯汽车及其全资、控股企业除外)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金杯汽车为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金杯汽车2020年度审计报告披露,2020年11月华晨集团进入破产重组程序重组,出于审慎性原则,金杯汽车对本次涉及破产重整的应收账款进行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华晨集团0.52亿元及华晨国际汽贸(大连)有限公司的0.03

亿元应收账款进行100%坏账计提。金杯汽车在历史期间先后为华晨集团子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共计4.6亿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金杯汽车2020年度审计报告,上述担保已经全额计提预计负债。经上市公司确认,2021年1月1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金杯汽车与上述公司未发生资金往来,未替上述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和占用的情形;

8、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交易相关方已经或正在履行上述协议,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各承诺相关方均已经或正在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9、本次重组相关方尚需完成本核查意见所述的相关后续事项。相关后续事项合法、合规,正在陆续办理中,不存在可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对本次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交易的实施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或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障碍和法律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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