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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引;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2.将“预收账款”调整到“合同负债”。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关于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20年半年度报告》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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