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