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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5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6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03,560,6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77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杨铁军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长杨铁军、董事、总经理李文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刘俊岐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窦刚贵、宋岩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葛炬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副董事长郭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新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玉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关于提名杨铁军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03,540,86199.9975
1.02关于提名李文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03,540,66199.9975
1.03关于提名孔繁琦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03,540,66199.9975
1.04关于提名崔瑞丽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03,540,66199.9975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2.01关于提名窦刚贵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803,541,06199.9975
2.02关于提名宋岩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803,541,06199.9975
2.03关于提名葛炬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803,541,06199.9975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关于提名刘光勇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803,541,46199.9976
3.02关于提名周亚丽女士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803,541,46199.997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关于提名杨铁军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3,219,58999.9762
1.02关于提名李文强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3,219,38999.9759
1.03关于提名孔繁琦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3,219,38999.9759
1.04关于提名崔瑞丽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3,219,38999.9759
2.01关于提名窦刚贵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83,219,78999.9764
2.02关于提名宋岩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83,219,78999.9764
2.03关于提名葛炬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83,219,78999.9764
3.01关于提名刘光勇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83,220,18999.9769
3.02关于提名周亚丽女士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83,220,18999.9769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3.02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律师:路卫广律师、邱锦才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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