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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科: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平安人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8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方正科技股票代码:6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4、15、16、37、41、

44、45、46、54、58、59层

通讯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32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7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方正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方正科技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银保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如需)的批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8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9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4

第九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25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4

财务顾问声明 ...... 35

附 表: ...... 3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方正科技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信产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方正集团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华发集团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
平安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发集团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人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新方正集团新方正集团目前尚未成立,根据目前交易结构,未来重整主体将以保留资产出资设立新方正集团,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平安人寿以现金按3:7的比例收购不低于73%新方正集团股权,不超过27%的新方正集团股权将抵偿给选择以股抵债受偿方案的债权人,具体比例视重整主体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而定
重整主体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
本次重整/方正集团重整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本次交易平安人寿通过参与本次重整,通过受让新方正集团股权的方式间接收购方正科技276,333,368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平安人寿通过新方正集团间接控制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6,333,368股股份
《重整投资协议》《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之重整投资协议》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纽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北京一中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4、15、16、37、41、44、45、46、54、58、59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注册资本3,3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30739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机构检验、理赔、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51%、其他股东持股0.49%
通讯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32楼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电话+86 755 2262 3602, +86 755 2262 3156
传真电话+86 755 8243 10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安集团持有平安人寿99.51%的股权,其余股东包括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藏林芝鼎方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宝华集团有限公司等12名法人,共持有平安人寿0.49%股权。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为平安集团,平安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平安集团直接持有平安人寿99.51%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注册资本1,828,024.1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名称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发控股有限公司、New Orient Ventures Limited、深业集团有限公司、Plenty Ace Investments (SPV) Limited等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8、109、110、111、112层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电话+86 400 8866 338
传真电话+86 755 8243 102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主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安人寿无实际控制人。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注册资本(除特别说明外,单位为万元)持股比例注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3,380,000.000099.51%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2,100,000.000099.54%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1,940,591.819858.00%
4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投资1,300,000.000099.88%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经纪1,380,000.000096.62%
6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养老保险486,000.0000100.00%
7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150,000.0000100.00%
8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保险201,657.779075.01%
9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控股708,500.0000 万港币100.00%
10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1,450,000.0000100.00%
11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服务292,476.3800100.00%
12深圳平安金融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咨询3,040,600.0000100.00%

在平安集团“金融+科技”的战略指引下,平安人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各渠道均衡发展。为应对市场、行业及科技变化,持续推进全面改革转型,通过“渠道+产品”双轮驱动,夯实未来可持续的稳健增长平台,打造数字寿险新模式。

平安人寿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如下: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万元)347,925,805.59298,891,323.97257,680,448.40
负债合计(万元)321,372,650.42274,750,230.85240,222,493.61
净资产(万元)26,553,155.1824,141,093.1117,457,954.79
资产负债率(%)92.37%91.92%93.2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68,273,660.3364,226,126.4157,956,007.33
利润总额(万元)10,211,603.508,301,258.059,995,846.31
净利润(万元)9,214,290.998,289,911.547,327,054.30
净资产收益率(%)37.11%40.80%45.05%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丁新民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中国
余宏总经理、联席CEO、董事中国中国
赵福俊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中国中国
陈心颖董事新加坡中国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姚波董事中国香港中国
蔡方方董事中国中国
陈德贤董事中国香港中国
胡剑锋监事中国中国
许克平监事中国中国
郑之炎监事中国中国
胡景平常务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李海峰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邓明辉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中国中国
李春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王国平副总经理中国中国
孙汉杰总经理助理、总精算师中国中国
孟森总经理助理中国中国
汪海龙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中国中国
胡炜审计负责人中国中国
郭记明合规负责人中国中国
序号企业名称上市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注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000001.SZ58.00%
序号企业名称上市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注
2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0315.SH51.68%
3Autohome Inc.纽交所ATHM.US44.53%
联交所02518.HK
4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纽交所LU.US38.57%
5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联交所01833.HK38.43%
6壹账通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纽交所OCFT.US34.33%
7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06060.HK10.21%
8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0340.SH25.19%
9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00817.HK14.12%
10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00570.HK12.00%
11TSUMURA & CO.东京证券交易所4540.T10.00%
12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00884.HK9.05%
13汇丰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00005.HK8.75%
14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联交所02007.HK8.15%
15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002777.SZ7.13%
16朗诗绿色地产有限公司联交所00106.HK6.92%
17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1816.SH9.98%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注
1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51%
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99.54%
3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9.88%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62%
5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
6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0%
序号公司名称持股比例注
7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5.01%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8.00%
9平安期货有限公司100.00%
10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67.00%
1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8.19%
12平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75.10%
13平安创展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0%
14富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00%
15珠海横琴平安钱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00%
16广州平安好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0.00%
17上海天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00%
18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3.04%
19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5.00%
20平安消费金融有限公司30.0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方正集团系由北京大学投资设立的全国大型控股企业集团,长期以来发展形成了可观的业务与资产规模,以及较高的企业与品牌知名度。近年受内外部因素影响,方正集团及其下属部分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等问题,方正集团被法院裁定与其4家主要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并进入司法重整程序。

在国家鼓励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国家推进校企改革的重大战略的指引下,平安集团与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及特发集团组成联合投资人,参与方正集团重整,按照市场化与法治化的原则,化解其债务危机,促使其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参与方正集团重整,是平安集团进一步深化医疗健康产业战略布局、积极打造医疗健康生态圈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优质医疗资源与平安集团的保险专业能力、医疗科技能力紧密结合,构建“有场景、有服务、有温度、有频率”的医疗健康生态圈,打造平安集团未来价值持续增长的新引擎,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方正集团重整交易完成后,方正信产将不再直接持有方正科技股份,平安集团将通过平安人寿控股新方正集团,进而累计控制方正科技276,467,868股股份,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12.6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方正科技股份的详细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的程序

1.破产重整程序2020年2月19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对方正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年7月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方正集团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2021年1月29日,经过多轮竞争性选拔,管理人最终确定由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平安集团、特发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方正集团重整投资者。2021年4月30日,平安人寿与相关方签署《重整投资协议》。2021年5月28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6月28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经北京一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京01破13号之五)依法批准并生效,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5日送达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本次权益变动决策程序

2020年9月18日,经平安集团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平安集团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方正集团重整项目。

2021年4月30日,经平安集团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平安集团授权平安人寿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1年4月30日,经平安人寿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平安人寿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履行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银保监会核准平安人寿重大股权投资事项。2.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权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平安人寿及控股股东平安集团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科技134,500股股份,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0.01%。方正信产直接持有方正科技276,333,368股股份,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12.59%。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正信产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科技股份,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科技276,333,368股股份,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12.59%。平安人寿成为新方正集团控股股东,与平安集团合计直接或间接控制方正科技276,467,868股股份,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12.6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1年4月30日,平安人寿、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及重整主体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根据《重整投资协议》,重整主体以其所持有的绝大部分股权类资产(含方正信产持有的方正科技12.59%股份)、债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设立新方正集团。平安人寿与华发集团(代表珠海国资)以现金按照7:3的比例收购不低于73%新方正集团股权,不超过27%的新方正集团股权将抵偿给选择以股抵债受偿方案的债权人,具体比例视重整主体债权人对债权清偿方案的选择情况而定。

2021年6月28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经北京一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0)京01破13号之五)依法批准并生效,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5日送达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安人寿及本次重整其他相关方正按照北京一中院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推进本次重整的相关工作。在本次重整完成后,平安人寿将成为新方正集团的控股股东并间接控制方正科技12.60%股份。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乙方一: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乙方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一、乙方二合称“乙方”)

丙方: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丁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二)签订时间

2021年4月30日。

(三)交易结构

丁方所持有的绝大部分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将设立新方正集团。乙方一、乙方二以现金按3:7的比例收购不低于73%新方正集团股权,用于抵偿债权人的股权比例不超过新方正集团股权的27%。

上述股权类资产包括方正信产持有的方正科技276,333,368股股份,占方正科技总股本的12.59%。

(四)重整投资款

1.经各方协商一致,乙方及丙方应支付的重整投资款按以下方式确定:在债权人均选择全现金清偿的情况下,乙方和丙方将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全部对价;如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选择在新方正集团留债或/和以新方正集团股权抵债,则乙方一和乙方二将向甲方支付不低于529.25亿元的现金。

2.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以分期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

(五)违约责任

若任意一方违反《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方正科技276,333,368股股份中,255,613,016股转入证券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占方正科技总股本11.65%,系因股东方正信产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之需要。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方正科技股份不存在其他限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一)银保监会核准平安人寿重大股权投资事项;

(二)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本次收购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人民币370.5-507.5亿元受让新方正集团

51.1%-7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并间接取得方正科技12.59%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使用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收购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分期方式向方正集团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亦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明确具体的计划,不存在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的情形。若今后明确提出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是否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为促进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人寿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关系及薪酬管理体系与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独立。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薪酬;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平安人寿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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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上述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平安集团认可平安人寿所出具的上述承诺函,且将督促平安人寿切实履行承诺函中所约定的所有事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人寿承诺:

自承诺函出具日起,平安人寿将通过进一步排查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同业竞争行为。

上述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平安集团自身不经营任何具体业务,以股权为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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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不参与、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平安集团将通过下属子公司持续排查平安集团下属子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平安集团对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亦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或者正在谈判的其他合作意向的情况。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人寿承诺:

1.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上述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经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核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安集团及其子公司未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未来,平安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平安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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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有与下列当事人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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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人员职务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数量(股)
董幼珍平安人寿监事胡剑锋之母亲2021.05.06卖出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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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平安人寿2018-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资产:
货币资金41,821,035,59439,417,736,32636,496,560,994
金融投资2,449,266,846,7261,997,427,879,2051,650,736,863,777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62,296,653,81345,834,515,79939,230,175,69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937,753,821,224830,586,070,657674,313,151,052
持有至到期投资1,449,216,371,6891,121,007,292,749937,193,537,033
衍生金融资产2,366,7969,990,49223,401,6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8,899,043,16712,000,904,82530,610,417,757
应收保费13,837,483,10714,841,593,63513,642,428,344
应收利息33,243,840,34631,477,217,25528,671,972,255
应收分保账款4,670,642,0813,991,168,2141,875,837,732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862,225,386782,297,278146,786,861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650,410,792289,838,678258,457,223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399,715,495310,493,191401,781,309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405,729,132897,877,817830,362,199
应收款项1,713,944,4452,103,978,4881,791,034,532
保户质押贷款158,400,469,169136,930,630,418109,396,538,214
长期股权投资141,928,117,624107,993,709,63583,761,001,736
存出资本保证金6,760,000,0006,760,000,0006,760,00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295,885,350,184332,186,478,578335,391,014,509
固定资产6,683,009,2847,131,041,5916,119,413,990
无形资产6,336,438,6786,781,546,7517,135,404,560
商誉4,994,501,3525,041,706,2804,994,72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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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独立账户资产53,058,649,45546,130,812,01036,308,357,292
递延所得税资产226,476,050279,013,727246,626,284
投资性房地产62,975,964,46460,313,850,24952,953,793,435
定期存款171,849,865,888157,193,609,489153,195,352,218
其他资产12,513,812,72417,621,695,57910,408,602,981
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872,117,998998,169,9474,647,750,791
资产总计3,479,258,055,9372,988,913,239,6582,576,804,483,966
负债:
短期借款4,330,000,000330,000,00033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50,000
衍生金融负债86,661,9435,940,7297,929,7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86,221,628,56696,811,582,777125,416,814,393
预收保费30,635,470,83522,107,041,52625,310,021,174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5,499,640,4838,504,601,9528,413,285,254
应付分保账款4,790,438,2084,864,512,8062,479,158,635
应付职工薪酬4,196,465,5735,691,099,2487,335,597,062
应交税费4,285,933,6081,306,490,51317,219,012,527
应付利息1,018,820,287369,459,502922,766,952
应付赔付款62,809,773,33956,823,085,59449,676,272,108
应付保单红利63,805,894,65659,081,868,43752,590,714,144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740,012,242,456682,343,899,329605,176,542,17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457,691,4322,137,175,3311,733,077,396
未决赔款准备金1,302,828,920543,826,273526,100,474
寿险责任准备金1,742,527,586,0881,508,144,160,0721,246,659,924,012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84,809,026,731154,718,984,500127,627,749,997
长期借款31,931,018,75134,182,823,93533,531,824,416
应付债券33,290,298,94118,733,961,36931,755,940,451
独立账户负债53,058,649,45546,130,812,01036,308,357,292
递延所得税负债8,345,277,61718,454,176,0349,239,076,211
其他负债46,142,562,80223,358,491,74416,899,095,675
负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2,168,593,4682,858,314,8473,065,625,983
负债合计3,213,726,504,1592,747,502,308,5282,402,224,936,0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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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股本33,800,000,00033,800,000,00033,800,000,000
资本公积金-2,420,855,522-1,510,698,862-957,624,678
其它综合收益47,188,295,76864,161,369,98831,711,340,350
盈余公积金34,841,068,33125,103,858,09316,759,383,379
未分配利润106,066,678,17483,584,762,75966,525,156,004
一般风险准备39,661,444,54429,924,234,30621,579,759,5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9,136,631,295235,063,526,284169,418,014,647
少数股东权益6,394,920,4836,347,404,8465,161,533,222
所有者权益合计265,531,551,778241,410,931,130174,579,547,86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3,479,258,055,9372,988,913,239,6582,576,804,483,96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682,736,603,330642,261,264,052579,560,073,261
已赚保费469,240,810,652487,572,808,218442,388,075,786
保费业务收入476,087,014,391493,912,956,249446,884,522,850
减:分出保费6,605,615,7466,571,560,5124,039,607,255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40,587,993-231,412,481456,839,809
投资净收益185,917,338,215128,247,586,271112,756,705,80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901,793,077419,066,957-1,430,367,586
汇兑净收益1,128,188,730-196,477,559-854,620,238
其他收益479,249,295289,586,097409,426,092
其他业务收入24,903,627,74325,826,179,33326,329,797,895
资产处置收益165,595,618102,514,735-38,944,494
二、营业支出580,489,743,432559,127,283,158479,583,925,585
退保金36,880,993,32826,646,848,71221,532,439,147
赔付支出65,496,475,11567,883,528,92170,630,419,191
减:摊回赔付支出3,528,407,1333,539,861,7832,294,844,148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275,457,236,488265,588,400,237198,119,09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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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957,645,7337,608,955447,631,346
保户红利支出19,000,567,96819,328,692,10816,444,916,155
税金及附加985,068,201834,298,580842,206,87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59,002,237,16774,704,384,98180,371,926,672
管理费用44,757,817,64950,560,863,28046,475,628,289
减:摊回分保费用2,080,701,8451,883,013,8041,011,388,859
其他业务成本44,194,516,84644,210,503,48443,881,909,556
资产减值损失35,573,486,74611,660,828,0082,352,587,109
三、营业利润102,246,859,89883,133,980,89499,976,147,676
加:营业外收入163,043,250218,097,869189,496,937
减:营业外支出293,868,136339,498,248207,181,556
四、利润总额102,116,035,01283,012,580,51599,958,463,057
减:所得税9,973,125,144113,465,08826,687,920,091
五、净利润92,142,909,86882,899,115,42773,270,542,966
减:少数股东损益432,227,689377,159,244368,388,8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710,682,17982,521,956,18372,902,154,132
加:其他综合收益-17,005,284,66432,582,115,559-23,476,247,734
六、综合收益总额75,137,625,204115,481,230,98649,794,295,23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400,017,245509,245,165449,029,71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74,737,607,959114,971,985,82149,345,265,52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486,742,661,185491,265,797,368438,693,416,1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669,905,53725,807,305,83028,934,224,528
保户储金净增加额36,055,147,28142,818,269,43956,262,06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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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7,467,714,003559,891,372,637523,889,703,282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63,045,060,68064,880,994,77867,017,853,9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8,827,324,53120,126,996,39017,485,024,030
支付手续费的现金62,007,200,51174,613,068,28380,019,500,040
支付的各项税费16,871,135,01025,153,189,83222,935,632,9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5,501,305,76969,864,934,36563,818,973,332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16,242,504,85014,690,799,12111,072,656,4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1,795,934,043921,500,348777,036,9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4,290,465,394270,251,483,117263,126,677,7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177,248,609289,639,889,520260,763,025,5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91,908,711,721452,286,658,311295,631,814,33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9,349,646,358120,287,225,354100,419,277,7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87,809,627222,966,901254,824,19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546,469223,715,492146,155,3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69,247,9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2,185,962,089573,020,566,058396,452,071,540
投资支付的现金1,080,178,616,676756,586,548,942647,092,348,185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21,947,217,20327,500,985,63726,280,935,0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86,772,7553,105,083,6841,797,705,29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92,343,1151,441,261,0985,044,159,4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832,375,31736,191,2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8,204,949,749789,466,254,678680,251,339,1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6,018,987,660-216,445,688,620-283,799,267,6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6,394,5491,547,322,10019,971,76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418,098,769548,108,4008,088,494,941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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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962,8002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94,533,963,94946,604,289,9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3,088,457,2672,130,393,30054,740,756,6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678,938,68913,456,438,4426,832,884,9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7,999,968,44445,952,844,82535,841,897,3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0,462,94214,166,78625,048,8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37,852,92132,056,176,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897,222,99691,479,626,75142,699,831,1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191,234,271-89,349,233,45112,040,925,5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777,490,748486,452,185-33,119,3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7,995,528-15,668,580,366-11,028,435,96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1,291,267,97566,959,848,34177,988,284,3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863,272,44751,291,267,97566,959,848,34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 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认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交易的说明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持

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说明

9.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干问题之核查意见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新民

2021年7月7日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沈如军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梦源 胡海锋

蔡毅 芦昭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新民

2021年7月7日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 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方正科技股票代码6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10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平安人寿通过参与方正集团破产重整,按照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间接取得方正科技12.59%股权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 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种类: 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276,333,368股 持股比例: 12.5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时间:2021年6月28日(法院裁定时间),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7月5日送达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方式:平安人寿通过参与本次重整,通过受让新方正集团股权的方式间接收购方正科技276,333,368股股份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注:将通过进一步排查是否与方正科技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同业竞争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未制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处置上市公司权益的详细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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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新民

2021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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