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人,实际表决监事7人,其中:监事姚宇、李燕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7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
二、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截至目前共有12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合计122,002股,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为7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9月30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