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权益变动事项问询函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3011号《关于ST熊猫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21年12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章奕颖与陈建根、何伟芳、傅锋、何挺强、赵晓峰、杜新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13%,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全资孙公司银湖网的投资人兑付资金。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规定,请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问题。
一、公告称,因陈建根、何伟芳、傅锋、何挺强、赵晓峰、杜新达同受章奕颖控制,7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章奕颖向其余6人借用股票账户进行股票买卖,其余6人互相不认识,且对账户被借用不知情。其中,陈建根自2017年起即为公司前十大股东。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章奕颖借用他人账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用方式、借用时间、股票账户营业部情况、账户开立方式、时间、是否本人开立,交易委托方式等情况,并说明上述行为是否合法合规;(2)陈建根、何伟芳、傅锋、何挺强、赵晓峰、杜新达6人买入ST熊猫股票的具体时间,对章奕颖借用其账户进行股票买卖是否知情;(3)7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规则依据,前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请律师发表意见。
二、公告称,章奕颖为公司子公司银湖网投资人维权委员会的负责人,章奕颖使用银湖网预计完成今年全年兑付计划后,剩余的2亿多元兑付投资人的资金用于投资股票,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公司全资孙公司银湖网使用自身兑付资金投资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损害了债权人利益;(2)章奕颖担任银湖网投资人维权委员会的负责人的选聘流程、任职时间、职责
范围等;(3)是否存在使用兑付资金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请律师发表意见。
三、公告称,公司未对全资孙公司银湖网进行管控,银湖网目前由磴口县浩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长公司)及其实控人刘海负责。请公司及相关方补充披露:(1)公司未对银湖网实施有效控制的原因;(2)银湖网由浩长公司及其实控人负责的原因及其商业合理性,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3)公司对银湖网未来控制权的安排。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权益变动相关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存在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本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