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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29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同时不再继续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及其相关规定。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财务报表中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情况,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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