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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熊猫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8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熊猫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39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往来情况

1、关于1.67亿元的资金流向。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公司子公司银湖网委托大数据公司向融信通支付1.67亿元款项的具体目的及用途,无法合理确定该款项的可收回性及是否有必要对其计提的坏账准备做出调整。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应收款项形成的具体原因和最终流向,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潜在利益输送等情形;(2)根据董事会的专项说明,上述款项是公司对外转让熊猫资本完成过户后不足一周,其下属子公司银湖网做出的资金安排。请结合前期公司以1元对外转让熊猫资本的情况,说明上述款项是否实际流向交易对手方,属于抽屉协议的一部分,若是,请说明公司前期是否存在通过抽屉协议规避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形;

(3)结合欠款方的资信水平和资金流向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4)对上述应收款项审计工作展开的具体情况,包括实施的审计程序、公司提供的主要业务资料、年审会计师获得的主要审计证据等;(5)请年审会计师说明未能获得的相关审计证据及原因,是否受到实质性阻碍,是否履行应尽执业责任和合同义务;(6)截至目前公司为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所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进度安排和预计消除涉及事项影响的时间,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存在终止风险;(7)鉴于上述事项中,银湖网未与融信通签署资金拆借合同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流程,且公司未能及时收回资金,公司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请公司补充说明未签署资金拆

借合同并及时追偿款项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以及内控制度缺陷的处理方案和资金追偿措施等。

2、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显示,公司应收实控人控制的企业临洮银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64.66万元,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款项产生的具体形式和原因,是否构成资金占用;(2)历年审计程序和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3)结合实控人的信用状况和资产情况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保障全体投资者的利益;(4)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约担保、债务风险等事项,并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

3、关于浏阳银湖投资股权出售事项。年报显示,2019年3月,公司以1688万元将持有的浏阳银湖投资100%股权转让给大河中洲。然而2018年10月,公司公告的上述交易对手方却为华晨置业。同日披露的浏阳银湖投资审计报告显示,其下属主要资产为熊猫金融大厦,账面价值6618.77万元,占总资产的74.13%。请公司补充披露:

(1)针对交易对手方情况,说明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华晨置业、大河中洲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3)结合土地成本和周边可比房产价格等,说明此次交易作价是否合理、公允;(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显示,公司应收浏阳银湖投资6769.46万元款项尚未收回。请补充说明上述款项的形成原因,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4、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为3.56亿元,同比增加175.97%,其中前五名欠款方的期末余额为3.27亿元,占比达到91.57%,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9.15%。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2)前五名欠款方的名称、产生原因、以及是否为关联方;(3)结合欠款方的资信水平、前期账款催收和回款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5、关于其他流动资产。年报显示,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49亿元,其中借款期限在一年内的发放贷款余额为1.3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贷款发放的前五名对象的名称、金额、账龄、产生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是否为关联方。

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逐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范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却是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请你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20年6月2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将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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