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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三、本次会议现场采用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表决。全部议案宣读后,开始填票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四、本次会议设监票人三名,由本公司监事及股东代表担任。监票人负责议案表决时的票权统计核实,见证律师见证统计过程。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束后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合并后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将在公司指定披露报纸和上交所网站公告。

六、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

七、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发言。

八、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21年4月22日下午15:00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王守聪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一: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整体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和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低温、暴雪、强台风带来的自然灾害,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企业的经营业绩、管理效能和发展动能有了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1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同比增长4.16%。实现利润总额9.87亿元,同比增加

1.64亿元,同比增长19.98%;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90亿元,同比增加1.41亿元,同比增长16.66%。资产负债率

16.93%,较上年末下降1.11个百分点。

二、2020年回报股东情况

2020年,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赖,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5,518,365.42元(含税)

三、2020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董事会10次、审议并通过38项议案。每次会议议案的提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决议的形成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项决议公告均已及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审议并通过13项议案。公司董事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执行或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或方案,使股东大会的决议得到全面落实,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履职情况

1.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公司全体董事均按相关规定出席了董事会。在董事会上对董事会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四)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等利益相关人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20年共计发布临时公告67份、定期报告4份。 2020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工作部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和投资者热线等载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了良好的公众形象。积极与券商、基金公司及中小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得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可。 另外,公司重视防范内幕交易,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买卖股票规定。

四、对经理层的评价

2020年,公司经理层根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工作目标,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公司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一)农业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备耕、高标准春种、精细化夏管和高效率秋收,为确保粮食丰产丰收、量足质优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面对疫情导致的春季雇工难、农资运抵难和因秋季霜晚、早雪导致的秋收进度缓慢等问题,公司以早动争主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超前谋划做好备耕生产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推广旱平免浆、轨道农业、侧深施肥、插前寄秧和割晒拾禾等新技术,确保赢得了全年粮食生产和农业丰收的主动权。报告期内,16家农业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29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同比增长4.55%。实现利润总额9.7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同比增长12.13%。重点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升粮食产量和农产品质量。全年实现粮豆总产569万吨(113.8亿斤),比去年同期增加66万吨,同比增长13%;引导种植户推广种植优质农作物369万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新的贡献。二是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完成农田水利、粮食管护、农机管护和生产服务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3.11亿元;共投入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332万元,引导种植户购置更新各类机械1万余台套,重点侧重一机多用、智能机械的购置力度,巩固提升了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丰产增储。三是持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与多家校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部署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加快科技成果的示范和转化。全年重点推广应用十项节本增效技术,累计推广面积906万亩。大力推广水稻“标准种植模式”和高产“数字管控模式”,有效应对种粮比较效益下降等风险,努力为

种植户节本增效。四是持续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制定下发《公司物联网项目完善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升级大数据管理平台,全面使用土地承包、财务管理、工程项目、人力资源、安全管理、营销管理和办公OA等多个系统软件,加速公司农业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工业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的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北大荒纸业公司3家工业企业已完成改革改制,长期处于停产留守状态,收入以出租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490万元,同比减少63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406万元,同比减亏3,016万元。具体盈亏情况如下:一是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72万元,同比减亏1,095万元,减亏主要是由于管理费用减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和核销应付款等原因所致。二是北大荒龙垦麦芽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147万元,同比减亏400万元,减亏主要是由于收到开发区财政局2014~2016年蒸汽补贴和确认联营企业龙麦农业公司股权投资损失同比减少等原因所致。三是北大荒纸业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513万元,同比增加1,521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处置闲置固定资产收益等原因所致。

(三)经贸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北大荒鑫亚经贸公司由于亏损严重,从2013年开始全面停止经营,以清理应收和销售原有存货为主要任务,不再开展新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万元,同比无变化。实现利润总额338万元,同比增加792万元,增

加主要是由于应收乔仕公司拆迁保证金坏账准备转回等原因所致。

(四)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49万元,同比减少44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85万元,同比增亏782万元,增亏主要是由于以前年度销售的12套回迁房根据重新研判应在本年分摊成本等原因所致。

(五)科学利用闲置资金情况

公司实现投资理财及定期存款收益1.23亿元,同比增加2465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利息收益5633万元,同比减少1013万元;国债逆回购收益663万元,同比减少1606万元;定期存款利息收益6051万元,同比增加5084万元。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农业供给侧改革是解决农产品供给的结构和质量问题,对股份公司而言,实施种植业供给侧改革的出发点是积极适应国家粮食收储政策改革的“新常态”,着眼点是紧盯市场需求变化,着手点是按照市场需求调优种植业结构,落脚点是促进企业和农户增加收入与效益。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北大荒股份公司明确“1221”发展思路,积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

业带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构建“农地运营+数字科技+资本运营”的发展格局,打造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将北大荒股份建设成为高科技的农地运营商和服务商。

(三)经营计划

2021年经营目标:2021年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2亿元,粮豆总产117.6亿斤,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围绕公司经营目标,2021年董事会将继续推进经理层做好以下工作:

1.以打造高端农产品专属基地为重点,全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打造高端农产品专属基地。三是建设绿色生态农业。四是提升农机装备作业效率。

2.以强化管理、防风险为支撑,全力提升企业运营质量一是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创新,提升现代管理水平。 3.以外树形象、优环境为保障,全力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强化信息披露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企业文化建设。五是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公司历史形成应收账款、存货的风险

公司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应收账款和存货较多,正在全力清欠与清库。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涉法涉诉案件的进程,尽量减少损失,全力排查可执行资产;二是继续加快存货清理力度。流动资产类加快变现,固定资产类实现价值保全。加快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 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公司曾经遭受过旱灾、水灾、霜冻、冰雹、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遭受的损失较小。若2021年公司遭受上述自然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也可能导致公司基础设施维修投入增加。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本公司采取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预防旱灾和水灾;加强病虫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广大股东权益以及全体员工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致力于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程序合法,全体监事均能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对议案进行充分的审议,并形成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向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固定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预算的议案》《关于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一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部分粮食管护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友谊农场晒场水泥台面及附属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六分公司购买黑龙江省八五六农场部分粮食管护设施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1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杨宪君先生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2020年,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领导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管层履行职务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能够遵纪守规、恪尽职守。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通过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总体上账目清楚,会计核算、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管理均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重大差错与问题。未发现违规担保,也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公司因正常经常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的业务合同及协议,公司能够按正常的商业往来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2021年工作规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1221”战略规划,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深入地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定期检查和回访,查漏补缺,动态跟踪改进情况,有效地履行监

事会职能,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一)积极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实时跟进公司各类经营决策事项,确保各个环节合法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坚持财务监督为核心,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监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好公司本部监督检查工作,与各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各部门的情况,就督查事项进行定期回访,便于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加大对分子公司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降低公司的运作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为进一步提升监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的参加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建设的培训,提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忠诚、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的质量,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三: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已于2021年3月30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四: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各类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康学军(已卸任):历任财政部综合司统计研究处副处长,统计与分析处处长,综合与改革司副司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王永德(已卸任):历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审计处副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会计》编委。 3、董惠江(已卸任):现任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博士点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入选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同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

号。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省市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 4、朱启臻:历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师,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 5、王吉恒:历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基础部教师、经济管理学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银行外部监事,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6、赵世君:历任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团委书记,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贸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执行院长,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兼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内核委员,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郭丹:历任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 名

姓 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
康学军(已卸任)9900
王永德(已卸任)9900
董惠江(已卸任)9900
朱启臻1100
王吉恒1100
赵世君1100
郭 丹1100

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够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及早修正,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我们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能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它事项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交易预计及披露,相关议案均经过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年,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发放了基础年薪部分。对2019年度任

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并按照规定兑现了绩效年薪。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七)利润分配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重视广大股东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和谐关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运作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合理、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严格按照回报规划执行。根据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8元现金红利(含税),2020年5月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已承诺但未履行的事项,亦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各种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提供保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了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用我们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朱启臻、王吉恒、赵世君、郭丹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五: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6,083,602.8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49,412,540.43元后,2020年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6,671,062.4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6,418,558.63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11,071,963.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65,346,595.03元结转以后年度,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1年度预算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

一、主要预算指标

2021年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9.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亿元。

二、主要经营措施

(一)以打造高端农产品专属基地为重点,巩固大基地。一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展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二是打造高端农产品专属基地,优化种植结构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和订单农业。三是建设绿色生态农业,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四是提升农机装备作业效率,加速农机的更新、换代和升级。五是加大“水稻标准种植模式”和“高产数字管控模式”推广力度;六是抓好农业投入品的统供和农产品的统营工作;七是推进物联网项目建设,实现数字管控全覆盖。建立协同发展机制,共同孵化出更多的农业生产全要素数字农服产品。

(二)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建设大企业。

一是加强科技的创新与研发,深入实施“科技兴农、科技强农”战略,重点开展黑土地保护工程”和结合“大数据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智能化”两大主题开展科技创新,全面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形成公司科技创新整体合力。二是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企业转型,建立健全科技园区、管理区示范基地、种植户三级科技推广体系,完善基层农业科技培训体系,加快节本、提质、增效“十项”新技术的推广。

(三)以强化管理、防风险为支撑,全力提升企业运营质量。一是强化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创新,提升现代管理水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批准。在保证预算整体利润指标完成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全面预算批复和调整,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在下年度预算未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前,参照本年度预算指标执行。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七: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相关规定,现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0年 预计金额2020年 实际金额额度 结余
购买商品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47,00035,20811,792
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4,3009,801-5,501
合 计51,30045,0096,291
销售商品农产品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3039-9
接受劳务通信服务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710565145
保险服务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5,2605,832-572
航化服务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870745125
工程施工、供水供暖等劳务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10793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01,94555
小 计2,2002,052148
合 计9,0409,194-154
提供劳务保险协办服务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330574-244
总 计60,70054,8165,884

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采购的冬储肥料部分未到货,形成实际采购量比年初预计采购量减少;二是实际采购单价低于年初预计采购单价,形成实际采购金额比年初预计采购金额减少。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1年 预计金额2020年 实际金额
购买商品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35,208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59,5803,358
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7,2206,443
合 计66,80045,009
销售商品农产品黑龙江省二九〇农场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55039
接受劳务通信服务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700565
保险服务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5,7505,832
航化服务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4,600745
工程施工、供水供暖等劳务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107
黑龙江省七星农场等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3001,945
小 计2,5002,052
合 计13,5509,194
提供劳务保险协办服务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600574
总 计81,50054,816

因是公司多年来统一从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的肥料,质量优、性价比高,农户采购统供肥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晓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股东: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4号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饲料、粮食、农业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加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贸易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2.黑龙江北大荒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兆清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0栋1-5轴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

化肥、农药(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有机肥、微生物肥、复混肥、农用薄膜、植物调节剂、农用工具;贸易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业机械维修。

3.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学利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3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10号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服务(ISP)服务范围在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ICP)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在垦区内经营固定电信业务和电信增值、代理业务;通信网络管理和维护;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和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经营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和器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他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代办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手机入网;销售SIM卡、USIM卡、PIM卡、充值卡业务。

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王喜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黄河绿园小区A区4号办公楼4、5、6、7层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5.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庆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28.19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21号

经营范围:F06-通用航空经营航空喷洒(撒)、航空护林、人工降水、航空摄影、空中拍照、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空中广告、科学实验、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城市消防、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气象探测、跳伞飞行服务、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7月05日)。

6.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冬铁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冬铁等13名

自然人。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9号经营范围:按照建筑企业资质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7.黑龙江省七星农场类型: 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苗立强注册资本:人民币2,323万元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七星农场经营范围:农业、林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除外);畜牧业、渔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除外);农、林、牧、渔服务业;化肥、粮食、农副食品销售;谷物磨制;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保险代理服务(非专业代理);粮食收购;粮食仓储、烘干、装卸;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农业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房地产开发(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电子商务(金融业除外);食用植物油加工;装卸搬运;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二)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

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接受保险和航化服务等与农业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八: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00余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

收费16,032.08万元,农业类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目前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 年度业务收入前100 家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 13 位,国内品牌会计师事务所前 10 位,上市公司审计家数前 8 位,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第 1 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卫东,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刘婕,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和项目合伙人宋卫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宋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审计工作一直是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审计团队负责执行的。

(二)目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整体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进行了合并,全部人员、业务分阶段转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并占主导地位。承做公司业务的审计团队在完成公司2020年报审计工作后,会转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由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考虑业务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建议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报酬在2020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及相关指标说明,对公司2020年度各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认如下:

一、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指标

(一)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42分。

(二)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0.21分。

(三)超账期应收款完成率指标考核得分0.4分。

(四)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考核得分0.2分。

(五)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2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1.43分,根据《管理办法》中对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的确定方式,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1-1.5时,考核评价系数=五项考核指标得分分值+0.5,即年度考核评价系数为1.93。

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指标

(一)利润总额指标考核得分0.375分。

(二)总资产指标考核得分0.225分。

(三)营业总收入指标考核得分0.12分。

(四)从业人数指标考核得分0.15分。

(五)参与市场竞争度为全市场化企业指标考核得分

0.6分。

以上五项考核指标总和为1.47分,根据《管理办法》中对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的确定方式,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五项考核指标总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为1.47。

根据《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按1.93×1.47倍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议案十: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拟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谷物、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水果、中药材(不含麻醉类)、草的种植及销售;烟草的种植;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不含电力设施)、金属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生产经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使用:肥料制造及销售。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谷物、豆类、油料、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水果、中药材(不含麻醉类)、草的种植及销售;烟草的种植;农副产品初加工;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不含电力设施)、金属门窗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肥料制造及销售;牲畜饲养;家禽饲养;牲畜屠宰;家禽屠宰;水产养殖;农药经营(需与食品分开经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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