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5,518,365.4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29,747,487.46元结转以后年度,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大荒 | 60059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高建国 | 赵义军 |
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
电话 | 0451-55195980 | 0451-55195963 |
电子信箱 | sse600598@163.com | sse600598@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和销售;与种植业生产相关的技术、信息及服务等;化肥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耕地资源经营主体,对权属内的耕地资源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通过对权属内的耕地发包经营和生产服务,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承包方式取得耕地资源的经营权,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缴纳的承包费而形成的销售业务;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
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特别是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7年 | |
总资产 | 7,845,324,492.20 | 7,973,466,675.38 | -1.61 | 7,646,957,935.40 |
营业收入 | 3,111,306,139.60 | 3,264,778,781.25 | -4.70 | 2,992,414,562.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48,615,373.80 | 976,475,573.91 | -13.09 | 779,985,334.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21,197,133.90 | 1,040,112,117.50 | -1.82 | 785,051,31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48,177,197.60 | 6,511,221,985.34 | 2.10 | 6,017,783,905.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4,168,317.31 | 1,313,871,914.27 | -38.03 | 843,116,641.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77 | 0.549 | -13.11 | 0.4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77 | 0.549 | -13.11 | 0.4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2 | 15.58 | 减少2.56个百分点 | 13.27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71,975,900.54 | 1,117,776,284.64 | 740,383,801.78 | 681,170,152.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1,402,759.68 | 432,293,667.43 | 269,024,730.96 | -124,105,78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71,212,144.95 | 432,482,639.09 | 311,710,756.57 | 5,791,59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3,640,137.11 | -739,693,946.44 | -537,079,489.79 | -532,698,383.5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第一季度只签订了部分《农业生产承包协议》,因此确认承包费收入相对较少;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预收和实收的土地承包费、生产资料及代收费用等收现工作集中于第一季度完成,而后三个季度土地承包费收现较少形成。
(2)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集中于第二季度完成全部《农业生产承包协议》的签订工作,并按收入政策确认前两季度承包费收入形成。
(3)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前三个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防外水、排内涝、抗灾减灾投入及在秋收工作完成后对农业基础设施(田间道路、水利设施等)进行维修和维护等费用支出较多形成。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7,20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6,751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 0 | 1,140,262,121 | 64.14 | 0 | 无 | 0 | 国家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16,972,216 | 0.95 | 0 | 无 | 0 | 未知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442,323 | 14,253,710 | 0.80 | 0 | 无 | 0 | 未知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0,200,000 | 10,200,000 | 0.57 | 0 | 无 | 0 | 未知 |
张晓夏 | -1,000,000 | 7,000,000 | 0.39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16,216 | 6,992,384 | 0.39 | 0 | 无 | 0 | 未知 |
郑创华 | 0 | 3,928,100 | 0.22 | 0 | 无 | 0 | 未知 |
赵丽英 | 509,500 | 3,829,000 | 0.22 | 0 | 无 | 0 | 未知 |
李梅冬 | 3,812,000 | 3,812,000 | 0.21 | 0 | 无 | 0 | 未知 |
熊耿 | -700,000 | 3,700,000 | 0.21 | 0 | 无 | 0 | 未知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1亿元,同比下降4.7%;实现利润总额8.22亿元,同比下降
11.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9亿元,同比下降13.09%。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8.45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61%;负债总额14.16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15.01%;资产负债率为18.04%,较上年期末下降2.85个百分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0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
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1)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①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其他流动资 | 摊余成本 | 33,617,513.83 | 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33,617,513.83 |
产 | 摊余成本 | 2,135,693,612.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135,693,612.21 |
应收利息 | 摊余成本 | 9,858,946.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9,858,946.9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21,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20,258,496.06 |
其他综合收益 | -741,503.94 |
②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26,919,016.78 | 其他流动资产 | 摊余成本 | 26,919,016.78 |
摊余成本 | 2,135,693,612.2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2,135,693,612.21 | |
应收利息 | 摊余成本 | 9,858,946.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9,858,946.9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21,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20,258,493.06 |
其他综合收益 | -741,506.94 |
(2)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①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应收利息(原准则) | 9,858,946.90 | |||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9,858,946.9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2.其他流动资产 | 2,169,311,126.04 | |||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35,693,612.21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3,617,513.83 | |||
3.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加:其他流动资产(原准则)转入 | 2,135,693,612.21 | |||
加:应收利息(原准则)转入 | 9,858,946.9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145,552,559.11 | |||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21,000,000.00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21,000,000.00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20,258,496.06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0,258,496.06 |
②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应收利息(原准则) | 9,858,946.90 | |||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9,858,946.9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2.其他流动资产 | 2,162,612,628.99 | |||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35,693,612.21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6,919,016.78 | |||
3.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加:其他流动资产(原准则)转入 | 2,135,693,612.21 | |||
加:应收利息(原准则)转入 | 9,858,946.9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145,552,559.11 | |||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21,000,000.00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000,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21,000,000.00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20,258,493.06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0,258,493.06 |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规定。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报表 | |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
和“应收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据”上年年末余额2,438,073.71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8,890,201.75元。 |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94,108.00元。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39,133,308.98元。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53,040,710.54元。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长友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