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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发布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披露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黑民初335号),涉案金额228,970,022.89元。

截止目前,本案件取得新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7月1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7亿元及利息(自2018年11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用1,186,650.11元,由北大荒公司负担269,693.11元,由棚改办与道里区政府负担916,957元。

因本案系一审判决,且判决尚未生效,故暂时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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