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0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1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