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2、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4、追溯调整涉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 顾肖荣 朱德贞 刘向东 李新建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