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了副总裁周曙光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2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副总裁周曙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3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5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裁周曙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4%,其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计划减持不超过150,000股,剩余减持不超过65,000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周曙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00,000 | 0.0733% | 其他方式取得:600,000股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周曙光 | 85,000 | 0.0104% | 2021/3/11 ~2021/3/12 | 集中竞价交易 | 13.10 -13.20 | 1,118,250 | 515,000 | 0.0629% |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