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会成员9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9年8月23日下午15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新安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对云南南磷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纠纷的剩余执行案款,计提减值准备1013.6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